<p> 10月8日,小长假后返校的第一个下午,利津县高级中学的刘雄飞老师课后像往常一样,来到餐厅就餐。</p><p> 在他回办公室的路上,突然发现路边窝着的一团纸,本着“文明校园”的一贯原则,刘老师弯腰捡起了这团“纸”,“不对,这是钱。”</p><p> 刘老师打开数了数,一共301元。“这肯定是学生要充饭卡的钱!得抓紧找到这个同学。”</p><p> 考虑到此时正是高二同学吃饭的时间,刘老师断定这应该是高二学生丢的。于是,刘老师马上给政教处主任王秀生打电话,上交了这笔“意外之财”。</p><p> 在全校班主任的共同努力下,很快找到了失主,正是高二的一名同学。</p><p> 在全校师生的一片赞扬声中,刘老师说:“我只不过做了一个老师应该做的事!”</p><p> 刘老师工作十几年来,做了很多这样他认为“应该做的事”:送学生去医院,帮学生修课桌,给家庭困难学生送温暖……</p><p> 正是这一件件平凡的小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位“身正为范 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形象,让我们为这样的老师点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