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实中女生插上懂法守法的翅膀, ——民权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关爱女童系列活动”掠影

栗文梅

<p>  2020年10月13日下午三时许,实中三楼会议室里,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报告会——民权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女童自我保护知识讲座”。</p><p> 出席本次活动的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张晓丽、何黎明两位同志、县妇联主任主席孙艳同志、团县委副书记郑倩同志。</p> <p>  我校三百多名女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大家认真聆听了张晓丽和何黎明两位检察官的报告,经历了一次普及法律知识的洗礼。</p><p> 民权县实验中学作为全县最大的寄宿制初中,全校一千八百多名青春女孩的身心健康一直是校领导、老师们心中的重头戏,怎样让状况丛生的青春期天使插上奋飞的翅膀,实中师长们任重道远。</p> <p>  张晓丽检察官从三方面入手,向女生代表重申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如何远离校园暴力、怎样预防性侵害,用大量身边的案例剖析懂法守法的意义,回顾了中国刑罚从残酷到文明的进程,阐释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的堪忧现状,梳理了青少年犯罪的倾向和处罚措施。</p> <p>  张晓丽检察官向女孩子们讲述案例:一名高三女生被骗殴打轮奸后由于害怕,不仅错失逃跑或者报警机会,还叫来了四名同学结果自己成了强迫卖淫的同犯……“无知者无畏”,多少女孩由于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多少天使由于对法律意识淡漠折断了双翼,多少女生由于胆怯和纵容造成一生无法抚平的创伤,所以青少年的懂法守法成了势在必行。</p><p> 晓丽检察官还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接受劳动教养谈起,如轰动一时的2019年大连王某某被不满14周岁的蔡某某伤害案件,而对于大多数初中孩子来说,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同龄人则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等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p><p> 孩子们听得认真,记得仔细,时不时还会发出低低的惊呼声,这些法律知识丰润了思品课本对法律条文的阐释,让孩子们如醍醐灌顶。</p> <p>  晓丽检察官又以《少年的你》为切入点,和在座的同学们谈及了校园暴力的话题,引导大家理解“义气”乃“刚正之气”“忠孝之气”而绝非“为朋友两肋插刀”,解读了打架成本和两例校园暴力案件对受害者和施暴者的双重伤害代价。</p><p> “示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这个时候,保证自身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晓丽检察官如是说,孩子们惊愕的眼神瞬间释然,降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程度,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p> <p>  晓丽检察官报告的第三部分主题是大家欲说还羞的话题——“性侵”。她从经办案例说起,以女性独特的视角辨析女孩子应掌握与其年龄相关的性教育,教育孩子们要自重自爱,学会勇敢机智地向施暴者说不,让新时代的女性活出自己的自信、勇敢和向上。</p><p> ……</p><p>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会场上女生代表们时而倾听时而沉思时而微笑,沙沙的写字声谱成了人世间最清澈的旋律。</p> <p>  接着张晓丽检察官的话题,何黎明检察官为大家重点解读了“预防性侵害”这一敏感话题。</p><p> 何检察官通过讲述某中学生“琪琪”遭遇男老师猥亵一案,深入浅出地为全体女生解读了儿童性侵的两大误区,教给她们基本的预防方法:“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处于险境,紧急求援”、“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堂堂正正,不贪不占”、“心眼明亮,记牢特点”、“诉诸法律,报告公安”。</p> <p>  何检察官告诉女孩们,如果万一发生不幸,也要及时保留证据、勇敢披露、及时报警、调整心态。</p> <p>  今天秋雨绵绵,可两位检察官娓娓道来,看似生疏僵化的法律条文演绎成指引万千女孩把握成长方向的航标,为实中女生的青春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悄然润泽着满含胶原蛋白的女孩们心灵的芬芳。</p> <p>  “希望我们这些检察官所做的工作如一盏明灯,能够温暖你们的心灵、驱散校园上空的阴霾、照亮你们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的心愿,也是所有人的祝福,更是家国对所有青春期女孩的关爱。</p> <p>  秋风萧瑟枫叶红,万千话语寄叮咛。关爱女童系列活动,我们一直在路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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