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的儿子

许德芝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前几天由于亲属住院,我去陪床,同室是一个79岁的老太太,因为哮喘病住院。四、五天了,</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只有一个儿子陪床,不见任何人看望和陪床。我多嘴问她儿子:怎么不见你家来人住几天了?儿子说:“妈妈已经住院十三天了,我们家没人了,就是我自己。”看他的表情显然是气话。也没有往下问。过了两天比较熟了,老太太儿子和我拉起了家常。</span></p><p><br></p><p><br></p> <p>  <span style="font-size: 20px;">老太太儿子六十岁,在陶瓷厂上班,打两份工,出窑,闲时打扫垃圾,每月工资四千左右,有一儿一女,女儿结婚,儿子没结婚,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已经去世,),弟弟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家。老太太儿子说:“两个妹妹因为家务事和他们闹的三江水不合,大妹妹和他们断绝来往,二妹妹偶尔来一趟,不到一个小时就走,一分钱不花,弟弟家也是一样。”他又说:“从去年元旦到现在这是第四次住院,哪回都住二十来天,也是自己伺候,没人给拿一分钱,我还给妈妈看得起病,不找他们,不管我对妈妈有多大意见,也不能对妈妈错了,妈妈把我们养大,成家立业不容易!”他真的对妈妈很好,每天给妈妈洗手、洗脸、洗脚、端屎倒尿、擦屁股,态度温和,真的令人敬佩!按常理说:有女儿的一定是女儿干的活。他又说:“妈妈也没有背着儿子的隐私,我不嫌弃,应该得”!多么通情达理孝敬的儿子!</span></p><p><br></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 20px;">在农村那个年代的人孩子都多,家庭矛盾避免不了,也很多,但是矛盾多严重,也不是不管父母生死的理由,幸亏老太太还有一个好儿子,要不就孤独病死!</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 20px;">我国赡养法规定:父母有把儿女养大成人的责任,不得虐待遗弃,儿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每个人公民必须旅行的法律责任。老太太的大儿子不计较弟弟妹妹自己赡养,值得表扬、称赞!希望哪些不孝的儿女要向这位大哥学习,父母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将来,做事给下辈看,小心我们的儿女跟着你学!孝敬父母,传承好家风,是我们中华民族弘扬的美德!这位大哥的事迹令我敬佩、感动!作一美篇让更多的人知道,向他学习!</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