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石宏伟.

<p>董必武(1886年-1975年4月2日),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号壁伍,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人,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p><p>1975年4月2日,董必武在北京病逝。</p> <p><b style="font-size: 20px;"><i>人物生平</i></b></p><p>1886年,董必武同志出生于湖北省黄安县(今红安县)一个清贫的教书先生家庭。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启蒙教育,17岁时考中秀才。青少年时期的董必武同志,目睹清朝政府的腐朽专制和西方列强对中国人民的欺压掠夺,立志救国救民。</p><p>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同年参加辛亥革命。</p><p>1914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并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p><p>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p><p>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p><p>1920年秋,与陈潭秋等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p><p>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代表。后回武汉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先后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武汉地委书记、湖北省委委员。</p><p>1924年后,领导筹建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曾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湖北省党部常委。</p><p>1928年,赴莫斯科学习。</p><p>1932年,回国后,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席。</p><p>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p><p>抗日战争爆发后,长期参加同国民党谈判,曾任中央南方局副书记、重庆工委书记、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p><p>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p><p>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董必武担任政务院副总理,率领接收工作委员会华东工作团前往南京、上海等地,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胜利完成了任务。察哈尔北部地区出现鼠疫并迅速蔓延,董必武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组织医务人员前往疫区,迅速制止了疫情的进一步发展。后历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和代理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七届、八届、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p><p>1975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p> <p><b style="font-size: 20px;"><i>主要著作</i></b></p><p>董必武的主要著作有《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董必武年谱》。</p> <p>董必武总是把自己视为人民公仆,以党和人民的“老牛”自勉。他常说:“我们的党是为群众利益服务的,如果不为群众服务,还要组织共产党干什么?”</p><p>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乡的亲友以为他在北京做了“大官”,便要求他帮助解决工作、升学以及购买拖拉机、钢材等问题。董必武一律加以拒绝,并谆谆教育他们:“我受党的委托,人民的信任,参加国家领导,是各项政策制定的参加者,也是维护者,决不能利用职权给自己的亲属批物资”;“革命不是做官”。</p> <p><b style="font-size: 20px;"><i>人物评价</i></b></p><p>董必武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党和人民永远怀念他。</p><p>董必武同志是国民党的元老,又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人,从两次国共合作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他以丰富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为推进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p><p>董必武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他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抱定革命必胜的信念,即使在革命遭到严重挫折时也矢志不渝。他曾考中秀才,也曾在旧政府任职,但为了救国救民,他毅然决然抛弃功名利禄,投身民族解放事业。在漫长的革命征途中,董必武同志曾多次身处险境。大革命失败后,他被敌人重金通缉,家中房屋被拆毁,亲友亦被株连,这些都没有动摇他坚持革命的意志和决心。在国民党统治区的重庆、南京工作时,中共办事处驻地周围布满国民党特务,董必武同志总是置个人安危于不顾,英勇机智地同敌特周旋,频繁会见走访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开展统战工作,扩大党的影响。“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他已年过八旬,虽遭到诬陷和迫害,仍以“老牛负重耕荒地”的精神自勉,坚信“遵从马列无不胜”,坚信党有能力战胜邪恶、修正错误。他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为所在党支部的同志讲党史,以亲身经历高度赞颂毛泽东、朱德及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用这种特殊的方式进行抗争,教育人民,教育党员和党的干部。</p><p>董必武同志是严明法纪、严守纪律的模范。1944年1月3日,他在重庆回复中共中央元旦贺电的谢寿电文中说:“不管在什么地方,不论在什么时候,要毫不犹豫地坚守着中央分配给我的岗位。”1955年,董必武同志担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他强调要注重对党员进行法制思想教育,使党员懂得“国法和党纪同样是必须遵守的,不可违反的”,“我们党员应当成为守法的模范”。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自己就是遵纪守法的模范。他家中有一间办公室,从来不允许家人进去,即便有什么事找他,也只能在门外喊他,有关党和国家的秘密,从不允许家人打听、议论。他到地方视察时,坚决不允许地方摆设宴席招待。</p><p>董必武同志是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共产党人良好家风的典范。他身居高位却从不自视特殊,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他的夫人何莲芝同志是一位1933年入党的老红军,打过仗,负过伤,为革命做过大量的工作。1956年国家机关干部调整工资时,人事部门拟定给何莲芝同志提级,但董必武同志没有同意,还特地找有关同志说,还是先提别的同志吧。董必武同志从不以功臣自居,从不摆老资格,他常用朴诚勇毅、甘当配角与子女们互勉,从来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去谋私利。他经常教导儿女,人的一生要靠自己努力学习,靠正确思想的指导,靠老老实实的工作,靠组织,不是靠父母,也不能靠父母。在他教导下,他的小儿子刚刚中学毕业就到农村,走上了自立自强的人生道路。</p><p>董必武同志一生博学慎思、明辨笃行,是活到老、学到老、为人民服务到老的楷模。他有着深厚的国学功底,是党内的饱学之士。参加革命后,他博览群书,刻苦钻研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政治、法学、诗文、历史等都有很高的造诣。他在中央苏区时期就与何叔衡、林伯渠、徐特立、谢觉哉等同志被尊称为“五老”,到八九十岁高龄时,仍然自谦“纷纭万有识之微”,保持着“学习当如卒过河”的永不自满的劲头和境界。他对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却一直“甘为民仆耻为官”,从不谈自己的功绩,从不居功自傲。新中国成立后,无论担任什么领导职务,他都以“新功未建惭高坐,老本无多啃早完”的谦逊态度,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为党建功、为国立业、为民造福。</p><p>董必武同志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追求真理、献身理想的一生。他经历了从辛亥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阶段,在每一次紧要的历史关头,他都坚定站在伟大变革的最前列,披肝沥胆、英勇奋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模范的领导者之一”,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立下了丰功伟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