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全县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达到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扎实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局的高度重视下,永德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PCR)于2020年8月6日开工建设,通过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于9月20日完成了实验室的改造装修和各项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项目备案、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 <p> 9月28日下午,由省卫健委组织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评审专家组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邵剑春、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李健健及生物安全专家昆明市疾控中心李桂满、临沧市人民医院李家华、临沧市疾控中心张汉菊等一行5位专家,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杨媚的陪同下莅临我院,对新建成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了现场确认验收。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武天智,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学芳,医院领导班子、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检验科相关人员参加了验收工作。</p> 在评估验收过程中,永德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学芳从实验室项目建设、人员设置、制度保障、设备配置、管理体系以及运行检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专家组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人员组织、制度建设、流程建立、培训记录、资格认证等进行核实审查,并对实验室下一步的发展和运行提出意见建议。 <p> 实地查看结束后,专家组对审核情况进行了反馈,认为永德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布局流程、实验室设施、生物安全防护装备、实验室管理制度等方面达到了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标准,操作人员基本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防护及操作能力,现场宣布顺利通过省级确认验收。</p> <p> 反馈会上,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学芳同志对各位专家的检查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县人民医院将根据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实验流程、规范实验操作,持续加大对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力、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充分满足县域内人群对于核酸检测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p> <p> 永德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的现场审核确认,标志着我院医疗检验技术又跨越一个新的里程碑!9月30日起永德县人民医院便可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大大缩短了检测时间,欢迎广大有检测意愿的朋友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83-5216990。</p><p>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注意事项:</span></p><p> 1. 采样对象前往采样点(感染性疾病科旁)时请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主动登记住址和联系电话等;</p><p> 2. 严格遵守采样点管理要求,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交谈;</p><p> 3.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勿喝酒、勿嚼口香糖等;</p><p> 4. 采集完毕后立即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拭双手,戴上口罩。</p> 图文:李江元<div>校对:翟国琴</div><div>审核:王学芳</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