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2021年后一律这样处理

金鍂鑫𨰻

<p>中国家庭70%的财富都在房子上。原因很简单,我们有一个传统观念是“有房才有家”,父母这一进入城市的时候,都会把买房子作为头等大事,好不容易在城市扎根落脚,后面又要为孩子买学区房上学,成人后还得为孩子准备婚房,所以,有一种说法很形象,中国的父母是全世界最好的父母,为了子女,一辈子都在劳作、付出,一个重要的目标:让孩子们能够生活得衣食无忧。</p> <p>但有些子女未必就会这么想,我记得有电视播过这样一档节目,说的是子女几个为了争夺父母留下的房产,唇枪舌剑,各种招式都使用出来了,有制造假遗嘱的,也有此前对父母不闻不问,此时却对房产分割一分不让的,还有的打感情牌,说是自己经济条件不好,财产分配理应多些照顾。</p><p><br></p><p>说到底,都源于这些年房价不断上涨,房子的价值越来越高,现在一套房子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有的就更高,可以说,获得房产权就意味着财富,或是很多普通人一辈子的上班收入都不能换回的。所以,当房子成为一个家庭的最主要财产时,相应的问题也就来了。</p> <p>对于独生子女而言,一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父母再多的房产最终都是归自己的,但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家庭就不只有一个孩子,房屋的继承问题就会变得多了起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比如子女各自成家后,父母所居住的房子最后要分配传承,按照何种依据分配就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p><p><br></p><p>长期以来,关于房产的继承法律依据主要是《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但随着一些新情况的出现,有些只能通过司法解释来实现,对普通人而言,理解起来确实有些困难。而《民法典》的问世,其中对继承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部新规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换言之,2021年以后,父母的房子2021年后不用再争了,一律按“新规”处理。</p> <p><b style="font-size: 20px;">首先,引入“代位继承”。</b></p><p><br></p><p>法定继承范围扩大,当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作为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享有法定继承权。例如,明明的父母老早就去世了,一直跟爷爷生活,后面爷爷也离他而去,无依无靠的明明只能跟大伯相依为命,几年后,大伯也因病去世,大伯留下一套房产,由于大伯无婚无子,根据新的继承规定,明明可继承大伯的财产。</p> <p><b style="font-size: 20px;">其次,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以最后遗嘱为准。</b></p><p><br></p><p>在现行的继承法中,有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即是说,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依照公证遗嘱,但新规中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同时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p><p><br></p><p>例如,老张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不上进,没有固定工作,老张担心儿子将来居无定所,就立遗嘱把房子给儿子,10万元存款给女儿。但老张自生病后,儿子不理不睬,倒是女儿忙前忙后,老张气不过,病稍好后又立一份遗嘱并公证,仅把剩下的6万元钱给儿子,房子给女儿。不过,即便儿子不靠谱,再次生重病的老张还是担心将来自己走了儿子没地方住,请人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字:房子归儿子,剩下的钱归女儿。</p> <p>按现行继承法,房子会判给女儿,钱归女儿,但若是发生在明年1月1日以后,房子就该归儿子,剩下为数不多的钱归女儿。</p><p><br></p><p><b style="font-size: 20px;">再次,法定继承人等分财产。</b></p><p><br></p><p>有遗嘱自然按照遗嘱办,但在现实中,出于突发情况,也可能因为老人没有立遗嘱意识,而子女又难以启齿“提醒”,很多老人没有留遗嘱,这个时候,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老人名下的财产实行等分,包括房产这样的大宗资产,有几个法定继承人,就分成等值的几份继承。</p> <p><b style="font-size: 20px;">最后,增设“遗嘱信托”。</b></p><p><br></p><p>父母担心子女不能好好管理财产,比如子女有未成年、智力不健全等等情况,还不足以管理包括房产、股权等在内的大额资产,此时,父母就可以委托第三方先管理名下财产,这个第三方既可以是专业机构,也可以是值得信任的个人,待达到约定时间再交由子女管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也适用“遗嘱信托”,比如子女还未成年,夫妻一方担心“自己离开人世后,另一方婚配时遇人不淑,自己的财产会白白流失”,同样也可以找第三方管理自己留下的那份财产,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给子女。</p> <p>明年新规实施后,一些关于房产的继承问题迎刃而解,父母们把财产传承给子女的方式也更为多样,子女们也不用再为财产的继承而争来争去,毕竟,父母操劳一辈子,按照自己的想法把财产分配子女是无可厚非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