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记2020年广东省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h3> <h3> 如果,你把培训看作是一个任务,那它就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任务。如果,你把培训看作是一个机会,那它就是一个让你学习让你成长的机会。</h3> <h3> 当领导找到我说起华师的这次法治培训时,我内心激动又犹豫。我激动的是,阔别校园十来年之久,而今能有机会能重新回到学校,像年轻朝气的大学生一样在梦寐以求的华师大学习。我犹豫的是身为两个娃的妈妈,如何安排好孩子这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h3> <h3> 也许是权衡再三,也许是电光火石那么一瞬。最后,我坐上了9月21日一早的高铁,直奔华师大,奔向我希冀的远方。</h3> <h3> 华师,我来啦!!!</h3> <h3> Day 1</h3> <h3> 9月21日下午开班典礼上,法学院赵利副教授和杨晓生书记为我们致辞,欢迎一百多位骨干教师齐聚华南师范大学参加培训。随后,我们参加了团队拓展训练——“破冰之旅”。<br> 在轻松快乐的互动小游戏中,学员们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很快认识了新同学。这些小游戏真的有趣又好玩,还能带动气氛。我当时心里就想着,等我回去,我一定要和我的徒儿们到操场上来玩一玩。真好!第一天,我就学到了东西。</h3> <h3> Day2~Day5 认真学习的日子</h3> <h3> 9月22日至9月25日,每天早上9:00开始,我们在田家炳学院按课程表上课。授课的老师大多都是华师法学院的教授。教授们知识渊博,专业素养之高,思辨能力之强,口头表达能力之流畅,无不令人心生敬佩。这几天的课程涵盖了校园内外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例如,第二天,我学会了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第三天,我了解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和法律问题;第四天,我了解了“校规的法律意义与运用”以及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与内容;而第五天,我们又上了一节深刻的禁毒教育宣传课。<br></h3> <h3> 回忆总结</h3> <h3> 每次上完课,我总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类似事情。记得,有次班里A同学和B同学发生争执。A同学说早上他和B同学吵架,下午的时候,他看到B同学在他座位旁边站着,手里还拿着一把尺子看着他,于是他觉得那个同学肯定是要打他,于是走过去先下手为强揍了人家。当时,他们俩争执不下,A同学强调他就是防卫。最后,班主任老师花了很长的时间调解,才让两个气嘟嘟的小男生言归于好。现在看来,这个防卫不适时,是事前防卫,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于此,我深刻地体会到学法、知法、懂法能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如此之多的便利,把复杂的问题直接简单化,因为法律有它清晰明确的标准,把各种行为都界定得很清楚。</h3> <h3> 工作中还常遇到学生问我:“老师,为什么我们得穿校服?”以前的我,可能答得有些“虚”,或笑而不语。现在我会说:“校规规定学生们应该穿校服上课。那为什么我们要遵守校规?因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属于法律授权下学校进行的自主管理。同学们遵守校规其实也是在遵守更高一级的法律。因为你们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和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必要性,学校制定了合法的明确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做了一些要求。例如: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爱环境讲卫生,上课认真听讲等等……”</h3> <h3> 再次说起“校园欺凌”,这是个沉重的话题。“校园欺凌”是近几年的社会热点,每次新闻和网络爆出的欺凌事件,都会引起社会公众极大的关注。而社会、学校、老师和家长,都在欺凌事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阳教授提出不应该随意给发生纠纷的同学贴上“校园欺凌”的标签,区分欺凌和纠纷,主要看是否具有“校园欺凌”事件的三个特点:1.有故意伤害性;2.双方的力量严重不均衡;3.重复性。课后,我回忆反思,青少年之间发生摩擦发生纠纷确实常有,是不可避免的,学校或社会公众不应将所有的纠纷事件一律定性为“校园欺凌”。如果真正的遇到“校园欺凌”事件,对待欺凌者,我们要坚持原则,对其严厉批评处理。对待被欺凌者,我们应当鼓励他们勇敢地说出来,不逃避,勇敢捍卫自己的安全与尊严。其实说到底,如何才能真正的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我觉得还是应该从根源上去解决问题。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一些孩子是非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而个别老师的区别对待,也导致了一些学生的逆反心理加重。身为家长身为老师,都应当先肩负起自己身上教育孩子教育学生的责任。</h3> <h3> 理想与未来</h3> <h3> 知识和思想的传递是永不停止的。我珍惜每一次学习、成长的机会。此次培训学到的一点一滴都是他日我在讲台上面授学生的知识。我也永远不会停下探索、学习的脚步。哪怕人在归途,但心永远在路上。<br>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