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司法局携手牧野律师事务所于塔铺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天涯飞鸟

<p>大家下午好!</p><p>这里是新乡市延津县“探索法制宣传新形式,打造普法教育大舞台”模拟法庭活动的现场,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张少芳。</p> <p>首先主持人介绍到场的主要领导有: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郭景良同志、塔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侯继栋同志、塔铺司法所所长李继峰同志和新乡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以及塔铺中心校王晓明同志、李国兵同志等领导和塔铺中学张玉强校长,欢迎他们的到来!</p> <p>延津县司法局副局长郭景良同志</p> <p>郭局长做开幕词,深刻讲述懂法和守法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中学生,千万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刻苦钻研!</p> <p>塔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侯继栋同志</p> <p>侯书记为我们讲述法律进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对当前中小学生非常有教育意义,让他们对法律心生敬畏,懂得犯法之后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p> <p>塔铺中学张校长聘请李继峰同志为塔中法治副校长。</p> <p>张校长为李继峰同志颁发聘书</p> <p>李继峰所长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有利于普及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也为学生心中种下了懂法守法的一颗种子。</p> <p>案件介绍:2017年6月11日22时20分许,汉中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接到辖区某中学老师报案,称其中学一男生张小海晚自习后骑电车归家途中,被两个十多岁的男生拦路劫财,张小海拒绝,在受到恐吓之时,被其中一个以匕首刺伤倒地,另一名骑张小海的电车带上同伴离开了现场。后经汉中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的刑警调查,两名抢劫的男生分别是李威、王冬,并于2017年6月12日下午14时许,在一网吧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威、王冬。</p> <p>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p> <p>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塔铺中学“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拉开帷幕。</p> <p>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检察官、书记员等依次就坐。</p> <p>“犯罪嫌疑人”李威和王冬,两人均为中学的学生。</p> <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p><p>五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威犯抢劫罪,判</p><p>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被告人王冬犯抢劫</p><p>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p> <p>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未来属于你们。作为未来祖国的主人,你们有责任、有义务、挑起振兴中华民族的重担,全社会都在关注、支持你们的成长。希望你们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主动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秩序,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公民,做一个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好公民。</p> <p>塔铺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圆满结束,会后领导们亲切合影,庆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p> <p>你要知道的几点建议:</p><p>1、家长和学校要在平时对孩子进行风险意识教育,让孩子远离危险的事情;</p><p>2、家长和学校要注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孩子远离问题人群、危险人群;</p><p>3、家长和学校要注意对孩子进行价值观教育,告诉孩子不要进行物质攀比。要知道,名牌衣物在把同学们羡慕的目光成功吸引到你身上的同时,也会把坏人的黑手吸引到你的身上。相比之下,他人对你羡慕的眼光对现在的你来说,是没有价值的,而坏人的黑手,却有可能让你失去你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健康和生命。</p><p>4、我们青少年自己,更要自觉远离暴力血腥的游戏,杜绝自身的不良恶习,听从家长和学校的教育,注意学习法律知识,时刻谨记法律的底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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