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保护洱海的法律之盾——洱海保护宣讲走进凤仪镇中心完小

李怡亨

<p>洱海是白族人民的“母亲湖”,白族先民称之为“金月亮”,是一个风光秀媚的高原淡水湖泊,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显著的综合功能,厚重的历史文化,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大理政治、经济、文化的摇篮,也是自治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p><p><br></p> <p>洱海是大理“风花雪月”四景之一“洱海月”之所在。据说因形状像一个耳朵而取名为“洱海”。洱海水质优良,水产资源丰富,同时也是一个有着迤逦风光的风景区。洱海,虽然称之为海,但其实是一个湖泊,据说是因为云南深居内陆,白族人民为表示对海的向往,所以称之为洱海。</p> <p>为提高广大师生洱海保护意识,认真开展好洱海保护进校园活动。2020年9月25日上午,大理洱海保护科普教育中心的杨雪梅、杨仙育走进大理市凤仪镇中心完小,宣讲主题是“保护洱海的法律之盾”。</p> <p>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是大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大理的核心竞争力和魅力所在,是大理各族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源泉。近年来,在州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大理各族人民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走出了一条“循法自然、科学规划、全面控源,行政问责,全民参与”的洱海保护治理之路。通过多年持之以恒的“治海”与“护海”,洱海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洱海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国家环保部将“洱海保护治理模式”推向全国,洱海已成为大理的名片和骄傲。</p> <p>通过宣讲,凤仪镇中心完小的师生们懂得了:用爱心保护洱海,用真情奉献社会,用行动践行诺言,让洱海的水更清、景更美,让大理人民的家园更美丽、生活更幸福。</p> <p>图片:和昆、吴仁旺</p><p>文字+编辑:李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