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日与国家公祭日有什么区别

大老憨(勐海普洱茶)

<h1><br></h1><font color="#167EFB">作者:陈治赠</font> <b>纪念日与公祭日是两个不同概念。内容及形式有严格的区别。<br> 一、什么是纪念日?<br> 纪念日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值得纪念的日子。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都有自己的纪念日。纪念日的名目繁多,内容广泛、丰富,纪念形式多种多样。<br> 通常所说的节日,是人类为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共同创造的重大纪念日。是人类社会逐渐形成,逐渐完善的传统习俗,是人类社会进化发展的产物。<br> 纪念日的形成,主要源于四方面:<br> 1、源于源远流长的传统民俗。如中国的春节(含除夕、元宵)、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承载着信仰、天文、地理、历法等人文与自然文化内容和各具特色的纪念内容。再如芸芸众生的诞生日、长辈寿辰日、结婚日,拜师日或祖宗忌辰日等,是人生彼此之间的需要,是维系人际关系的关键纪念日。中国社会的纪念日,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中华文明的基本框架。<br> 2、源于宗教。如基督教国家的圣诞节。<br> 3、源于国家政权的设定。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任何一代政权为了固本強基,都会就某个重大事件或某个特定群体而设立纪念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共和国)设立的“5·4”青年节,是“5·4”运动纪日;“7·1”建党节,是中共诞生纪念日;“8·1”建军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纪念日;“9·3”是二战中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9·30”是烈士纪念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0·1”是共和国诞生纪念日。<br> 4、国际社会倡导的纪念日。如“3·8”妇女节、“5·1”劳动节、“6·1”儿童节等。<br> 随着时间推移,有的纪念日会发生变化,有的纪念日的内涵和庆祝方式也会发生变化。<br> 二、什么是国家公祭日?<br>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特别设定的祭奠日或称举国哀悼日,是以国家的名义举行公祭而设立的特殊纪念日。国家公祭日专属性强烈,主要是拜祭:1、曾经决定国家长治久安、成就中华民族永远兴旺发达的伟大人物;2、曾经在发生过的特别重大的民族灾祸中遇难的同胞。公祭活动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彼此,全民参与,並有规范性的礼仪。<br> 中国自古至今,举行国家祭奠或称举国哀悼的人物、事件有三个:<br> 1、拜祭黄帝。中华民族祭祀黄帝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轩辕黄帝开历史之先河,创中华之文化,被奉为中华民族始祖。从黄帝逝世起,中华大地就开始了举国祭祀黄帝的活动。现有最早公祭活动是在春秋时期。据《史记》记载,周威列王四年(前422年),“秦灵公作吴阳上畴,祭黄帝,作下畴,祭炎帝”。汉武帝定拜祭黄帝为国祭,以后历朝历代,举国以郊祭、庙祭、陵祭等形式,举行规模宏大、庄严隆重的祭祀活动。“清明公祭 重阳民祭”。并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拜祭礼仪。<br> 2、祭孔。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卒于公元前479年4月11日。祭孔是中华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而形成的举国拜祭活动。祭孔活动可追溯到公元前478年,孔子卒后第二年,鲁哀公将孔子故宅辟为寿堂祭祀孔子,孔子故居成为世界上第一座孔庙。汉高祖刘邦过鲁,以“太牢”祭祀孔子,开历代帝王祭孔之先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地纷纷建孔庙,直至县县有孔庙的盛况。孔庙逐渐演变成祭祀孔子的礼制庙宇,是中华文明的显著标志。祭孔的隆重祀典,是世界祭祀史、人类文化节史上的一个奇迹。<br> 3、灾难历史的记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的祭奠日(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警钟长呜。如:波兰建立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建立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建立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建立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2014年2月27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确定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b> <b> 三、纪念日为何不能与国家公祭日混为一谈?<br> 1、中国社会的纪念日带有普遍性。而且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如历朝历代都有“国庆节”,因政权更替,各自设立的“建国纪念日”也就难以保存。国家公祭日具有专属性、永久性,无论那代政权设定的公祭日(或公祭期),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永垂千秋。如中国上述三个国家公祭日(或公祭期)。<br> 2、纪念日中有缅怀、拜祭的重要内容,不能笼统称之为公祭。如:中国的传统节日,都有到祠堂拜祭祖宗的传统习俗。特别是淸明时节拜祭姓氏始祖或聚居点的开基祖(俗称“拜公祖”)。虽然是规模性的祭祀活动,毕竟局限于某个姓氏群体,不能冠以“公祭”的含义。再如共和国设定的“烈士纪念日”,由于烈士的评选范围有局限,缺乏历史性和社会性。而且,在纪念活动中、特别是地方举行的纪念活动中偏重或強调为红色政权献身的先烈,因而,在共和国设定的“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日的纪念活动中,虽有缅怀、拜祭烈士的重要内容,同样也不能称之为公祭。<br> 3、共和国法有明文,纪念日与国家公祭日是两个不同概念,内容及形式有严格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否则,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不可能在2014年2月27日第七次会议确定“12·13”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又在同年8月31日第十次会议确定“9·30”为烈士纪念日。<br> 媒体、特别是地方媒体,应依法宣传,慎用公祭一词。</b><br><br><h1><font color="#FF8A00"><b>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帖</b></font></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