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义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义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8日上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国强带领二部干警三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邢建立科长、流通科侯小涛科长等人选取义马市内较有大的几家超市、餐馆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生熟肉、散装食品、熟食、酒类等食品,并详细了解了节假日期间超市的供应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食品进货台账管理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辉超市一楼一家奶制品临时销售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某力超市销售的月饼和某餐馆的猪肉排均缺少检验检疫证书,发现上述问题后,联合检查组立即联系企业负责人对该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要求立即整改。 同时,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也向各食品企业负责人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增强食品企业的责任意识。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为义马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筑起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