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府副旗长姚海霞深入旗民族学校督导检查教育教学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

<p><b>  为贯彻落实全盟以及全旗民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19日上午,旗政府副旗长姚海霞深入旗所在地4所民族学校督导检查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旗教育局局长、分管安全负责人陪同检查。</b></p> <p><b>  姚海霞同志通过实地走访旗民族综合高中、蒙古族第二小学、蒙古族中学、蒙古族第一小学等4所学校,就各所民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师生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结合上级对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及当前教学工作形势,提出了明确要求。她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当前学校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复杂性,防范各类潜在隐患,严格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巩固并做好当前和今后教学工作。二是强化措施保障。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及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求各学校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饮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校园安全、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有效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进而不断将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最放心”的地方。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再完善、责任再明确、预案再细化、隐患再排查、教育再深入、档案再规范。</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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