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教师应具有法治素养

保店镇镇南小学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教师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有1600多万专任教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尊敬和爱戴。但是也有极个别人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放松自我要求,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形象,侵害学生健康成长。下面请看一则案例:</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2006年4月25日下午,济南市济阳区某小学一名10岁的女生,遭40岁男老师高某某性侵。据了解,当日下午3点左右,在学校传达室内,该校教三年级的老师高某某酒后以有事为由,支开了传达室内的工作人员,随后将班上一名10岁左右的女生叫到传达室内,实施了性侵。事后高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涉事学校的校长被停职,教导主任被免职。该事件的发生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反映出该校存在着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如何预防校园性侵事件的发生,如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保护儿童合法权等一系列问题迫在眉睫,发人深省。</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条规定、教师应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第五条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第六条规定、教师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第七条规定、教师应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作为教师,尤其一线教师应当不折不防范扣地学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真正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同时,教师应当以法为规,切实提升教师法治素养。</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我们应当从校园性侵事故中汲取深刻,本着对学生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安全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教育和管理,具体来讲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p><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加强对教师进行法治教育、师德教育,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的深渊,往往与其法治意识淡薄有关,平时忙于业务学习,法律知识缺乏,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我们应当积极引导教师学习《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通过法治教育,让教师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践行法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p><p style="text-align: center;">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做为传道授业的人生导师老师应当做好护花使者。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教育。着力让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由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逗留。</p><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三、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底线不可碰。教师应当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尤其是对异性学生。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指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等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p><p style="text-align: center;">四、建立校园性侵处理应急机制。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人学生在校被性侵事故,应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应对策略。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抛弃一切私信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做好对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心理疏导。</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校园是学生学习的神圣地方,是传道授业教书育人的美好港湾。教师应把握好基本定位,增强底线意识,以坚定的立场和信念筑牢底线,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王振华)</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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