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用美篇工作版","guide_search_desc":"海量模板范文,一键做同款 工作就用美篇工作版","img_beautify_switch":0,"ad_free":0,"text_direction":"1","template":{"id":9096,"series_id":18,"theme_id":18},"container":{},"redirect":{"redirect_type":1,"img_url":false,"link_url":"/wap/downloadpage/backpage","button_bg_color":false,"button_desc":false,"redirect_desc":false},"edit_date_str":"更新于 2020-09-14","current_time":1744522619,"font_name":"","rcmd_meipian":0,"hide_article_link":0,"from_wechat":false,"topk_keywords":[{"name":"课后","score":0.679005},{"name":"服务","score":0.309545},{"name":"收费","score":0.278749},{"name":"中小学","score":0.24558},{"name":"学生","score":0.226222},{"name":"学校","score":0.127675},{"name":"家长","score":0.113211},{"name":"服务费","score":0.11248},{"name":"课时","score":0.105941},{"name":"收取","score":0.085609}],"content":{"article_id":246772913,"content":[{"img_height":256,"img_size":27,"img_url":"https://ss-mpvolc.meipian.me/users/58810268/ba5dca7125c3a4a2b57ea1629a0c2404__jpg.heic","img_width":256,"is_origin":false,"source":0,"text":"
\t宝发改收费发〔2020〕797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
\t 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陕教〔2020〕25号)要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列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t一、课后服务对象、时间
\t(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住宿生除外),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t(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t二、课后服务内容和组织形式
\t(一)服务内容。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t(二)组织形式。课后服务原则上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t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t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市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6元/天·生;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5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元/天·生。
\t四、相关要求
\t(一)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家长可自主选择,学校不得跨月或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课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t(二)各中小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加强对贫困生的课后服务保障,防止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给家长造成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t(三)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t(四)各中小学校要将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t(五)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局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
\t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8月 31日
\t宝发改收费发〔2020〕797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
\t 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陕教〔2020〕25号)要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列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t一、课后服务对象、时间
\t(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住宿生除外),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t(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t二、课后服务内容和组织形式
\t(一)服务内容。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t(二)组织形式。课后服务原则上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t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t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 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市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6元/天·生;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5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元/天·生。
\t四、相关要求
\t(一)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家长可自主选择,学校不得跨月或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课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t(二)各中小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加强对贫困生的课后服务保障,防止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给家长造成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t(三)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t(四)各中小学校要将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t(五)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局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
\t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8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