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p> 在金色的九月里,乐安县龚坊小学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20年9月11日上午,龚坊小学组织三定向新教师上一堂法制课,上课的老师们严格要求自己,精心组织,认真备课!</p> 龚坊镇中心小学朱老师法制讲堂 <p> 首先,朱老师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年龄知多少?朱老师在课堂上讲了小学生在6周岁、12周岁、18周岁三个年龄相关的法律常识!</p> <p> 重点讲解受教育权:根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义 务 教 育 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6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p> <p>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满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未满12岁的孩子不能骑车出行。</p> <p> 课堂中,朱老师微笑着对同学们说:“你们都未满12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p> <p> 课堂中,朱老师重点强调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的资格。同学们,听到有这么多的权利利,嘴角洋溢着一丝微笑,听得非常的入神!</p> 龚坊镇陀上村小学法制讲堂 <p> 陀上小学老师在课堂中深入剖析校园欺凌事件,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老师避免使用粗暴的教育方法,要耐心细致地加以引导,关注学生心理问题,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p><p><br></p> <p> 陀上小学老师正在为同学们讲解防校园欺凌。老师分别从社会现象、校园欺凌、预防犯罪、自我保护这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加强了校园安全教育。</p> <p> 详细介绍了刑法与其他法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点是:调整和维护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且具有鲜明的阶级性。</p><p>1、调整和维护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法律属性,即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所特有的属性。</p><p>2、刑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刑法的阶级属性是指刑法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即刑法是掌握国家权利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p> 龚坊镇中心小学彭老师法制讲堂 <p> 彭老师的课堂丰富多彩,抓住了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教学!</p> <p> 将小小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道理展示出来并提醒广大青少年看动画、游戏、电影时要慎选;看见暴力画面,告诉自己不模仿;同时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如何在生活中进行自我防范,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己。</p> <p> 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都被讲台上的老师深深的吸引了!在认真地听老师讲课,仔细思考后回答老师的问题!</p> <p> 通过此次新教师法制讲堂活动,推进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对黑恶势力及校园欺凌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校园安全防范意识,全体学生和老师认识到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