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亲爱的老师们、小朋友们、家长朋友们:</p><p> 文明城市是城市的最高荣誉,更是一个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学习贯彻《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综合实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靠我们言行相随。在此,鄠邑区余下中心幼儿园向全体师生以及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p> <p>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人人都是文明建设的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孩子们的好榜样,营造浓厚的城市文明氛围。 </p> <p> 2、弘扬城市精神,遵守道德规范。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文明公约。</p> <p> 3、遵守规则,规范言行。文明走路,增强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正确使用公共设施。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争做践行文明的模范。</p> <p> 4.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注重讲究礼仪礼节,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文明的小公民。</p> <p> 我们相信,您的一份热情,您的一份努力,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文明伴随孩子成长的每一步,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炫丽多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