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顺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北石槽中小

<p>尊敬的家长:</p><p> 您好!祝贺您的孩子开学啦!</p> <p>  新学期伊始,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请您认真阅读本信中关于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教育帮扶的内容。为实现党的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目标,贯彻落实北京市顺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和顺义区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教育帮扶政策,顺义区规定:对具有本市学籍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借读费;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校服、作业本、教辅、学具;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对具有本市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提供助学补助,同时对以上学生中的非寄宿学生提供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以上学生中的寄宿学生及公办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由学校决定寄宿生资格);对家庭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在校学生提供教育帮扶 。</p> <p>  如果您的家庭或孩子符合资助或帮扶条件,请您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审核认定给予资助。如果您的孩子或家庭不需要享受资助,也请您向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多多宣传,让更多的家庭了解和享受国家的资助。</p> <p>  祝愿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p> <p style="text-align: right;">顺义区教育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p><p style="text-align: right;">2020年8月25日</p> <p><b>(一)享受义务教育助学补助和非寄宿生生补的资助范围和标准:</b></p><p>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有效期内《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之一的贫困家庭子女。</p><p>2、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家庭经济困难证件的非京籍学生。</p><p>3、家庭无抚养能力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儿童福利证》的学生。</p><p>4、享受优抚待遇的烈士子女。</p><p>5、具有本市学籍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p><p>6、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p><p>7、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生和持有残疾证的学生。</p><p>符合以上7类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助学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市级资助300元;第1类至第5类贫困家庭学生在享受市级300元资助基础上区级再资助小学每生每年6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分学期发放。</p><p>符合以上7类条件的非寄宿学生同时享受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月150元,初中为每生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按月发放。</p><p><b>(二) 低收入农户子女教育帮扶条件:</b></p><p> 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并有认定单位证明家庭学生发放区级助学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36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80元,分学期发放。</p>

学生

资助

家庭

每生

寄宿生

低收入

补助

顺义区

义务教育

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