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今天是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第十小学全体领导、教师们向所有家长朋友送上祝福,祝大家元宵节快乐!更要谢谢您和孩子们一起参加我校的开学第一课!</p><p class="ql-block">一、卫生防疫篇</p><p class="ql-block">1、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手卫生,比如餐前、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都要认真洗手,平时少聚集。</p><p class="ql-block">2、 疫情期间,口罩、免洗洗手液要常备,上下学的路上等人多的场合要佩戴口罩、注意防护。</p><p class="ql-block">3、 学生和家长要养成检测体温等健康状况的习惯,一旦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备,听从学校安排。</p><p class="ql-block">4、 每天保证健康饮食,不要熬夜,进行适当运动,提高免疫力。</p><p class="ql-block">5、 家长日常也要注意防护,因为孩子的健康与家长息息相关!</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二、交通安全篇</p><p class="ql-block">开学在即,请收好这份交通安全提示!</p><p class="ql-block">孩子们的安全牵动着父母和全社会的心保障孩子们的出行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新学期开学之际,为您送上“交通安全大礼包”请查收。</p><p class="ql-block">学生篇 1.学生乘坐公交车时,要站在规定等候区内等候,不要随意玩耍,车辆停稳后有秩序排队上车。乘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口罩,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下车时,注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 2.上学、放学路上,不在道路上嬉笑、追逐打闹,走路集中注意力,不玩手机、听歌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抢行,切记“一停二看三通过”,选择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要翻阅隔离护栏。 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16周岁以下青少年儿童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骑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带人,不追逐竞驶、双手离把;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通过交叉路口时,要下车推行,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停车瞭望,确保安全后通行。</p><p class="ql-block">家长篇 1、家长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正确使用安全带,杜绝无证、酒后、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骑电动自行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安全守规出行。</p><p class="ql-block">2、请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不搭乘农用车辆、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发现“黑校车”或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p><p class="ql-block">3.每天的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繁忙,请接送孩子的家长们做到即停即走,或选择停车场(停车位)停靠车辆,严禁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或消防通道停靠车辆。遇交通拥堵时,请按道行驶,有序通行,服从现场交警指挥。</p><p class="ql-block">三、创城知识篇</p><p class="ql-block">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创建文明城市可以铸造城市之魂,城市文明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和呵护。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争当文明乌鲁木齐人。为此,我们特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请您和孩子共同阅读,共同遵守。</p><p class="ql-block"> 一、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者</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知晓并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强化秩序观念和公德意识,树文明礼让、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和孩子共同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p><p class="ql-block">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p><p class="ql-block"> 二、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要带好文明的孩子不断提高自身的文明程度,养成优良的行为习惯,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助人为乐,遵守交通秩序、公共秩序和网络秩序。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努力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p><p class="ql-block"> 1.文明交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乱停车,不在校门口乱调头;文明乘车,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攀折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乱刻乱画、大声喧哗,爱护公共设施。</p><p class="ql-block"> 2.文明用语。多讲“请”、“谢谢”、“您好”,友善对待来访客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做践行文明的模范。</p><p class="ql-block"> 3.文明用餐。食不言,寝不语。吃饭时尽量不要出声音;喝汤时最好用汤匙小口小口的喝;在进餐时若遇咳嗽、打喷嚏时,头要扭向一边。</p><p class="ql-block"> 4.杜绝浪费。“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脍炙人口的诗,告诫着我们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农民伯伯辛苦种植,我们理当合理点餐,不浪费,不剩菜,在外餐厅吃不完时应打包。</p><p class="ql-block"> 5.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p><p class="ql-block"> 三、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监督者</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注意自身仪容仪表,自身言行举止,并做到以身作则。对孩子身上的各种陋习,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予以劝诫和制止。</p><p class="ql-block"> 四、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者</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要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热心公益,支持孩子并与孩子一起积极参加学雷锋、讲道德、守秩序等各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志愿者活动,可以带孩子在学校周边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文明常识宣传、社区助老帮困、文明交通引导、共享单车摆放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自我教育、提升素质。</p><p class="ql-block"> “一名家长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群体”,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积极行动起来,让我们家校携手、“大手拉小手”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我们相信您的一份热情,您的一份努力,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文明伴随孩子成长的每一个脚步,让文明礼仪在心理生根发芽,让美丽的乌鲁木齐更加和谐美丽!</p><p class="ql-block"> 乌鲁木齐第十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1年2月26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h1><br></h1><p class="ql-block"><br></p> <h1><i><b><u>乌鲁木齐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u></b></i></h1> <h3> </h3><h3>1、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城市。</h3><h3>2、全国文明城市命名机关和时限:全国文明城市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年创建测评。</h3><h3>3、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h3><h3>4、“三句话”: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h3><h3>5、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的参与率和支持率是多少?</h3><h3>参与率是>90%,支持率是>80%。</h3><h3>6、乌鲁木齐市于2011年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于2014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荣誉称号,2017年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至2020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乌鲁木齐市的市民,我们每个人都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h3><h3>7、公民文明行为的“文明五个在”:文明在心中,文明在口中,文明在手上,文明在脚下,文明在行动。</h3><h3>8、《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于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4月1日开始处罚。共22条,列举了倡导的12种公共文明行为及禁止的14种不文明行为。</h3><h3>9、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家庭(户)、文明科室、文明职工(个人业绩、团结友爱、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h3><h3>10、文明户创建流程:宣传发动、自愿申报、初审会审、张榜公示、命名表彰、动态管理。</h3><h3>11、当前开展文明教育的主要形式: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六点半课堂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h3><h3>12、2016年是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年”。具体活动是“民族团结一亲”的“结对认亲”。2016年9月正式提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h3><h3>13、中央文明委把每年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h3><h3>14、志愿者精神的具体内容: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h3><h3>15、“三关爱”: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h3><h3>16、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h3><h3>17、实现“中国梦”的“三个必须”: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h3><h3>18、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h3><h3>19、我市开展乌鲁木齐市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的推荐评选学习活动。</h3><h3>20、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四率”: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