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第四期</p> <p> 8月30日,落实公司要求,运营服务部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民法典》进入第四天,依据序时进度,运营服务部采取参加观看《学习强国》新华网站《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视频、“每周一学”主管领学与员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民法典》第四、五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的学习。</p> <p> 人格权独立成编,开启权利保护新篇章。独立的人格权编,首先就是要全面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维护人格尊严,也就是落实宪法关于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原则。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之后,必然在精神层面有更高的要求,“每个人都会要求活得越来越有尊严”,所以,人格权集中彰显的就是人格尊严的价值。</p> <p> 其次是回应互联网高科技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我们现在处在互联网时代,也处在高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现在的网格案件中,一半以上都是人格侵权,在这个网络时代,怎样强化对隐私、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我们对人格权保护的迫切需求。所以人格权编第一次规定隐私权的概念,就是要回应互联网高科技时代对权利保护特别是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p> <p> 《民法典》将原《婚姻法》和《收养法》编纂成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了解我国的亲属法律制度,对社会以及婚姻家庭生活的引导具有更大价值。</p> <p> 婚姻家庭编特别重视家庭成员的规定和家风建设,通过规定家庭成员和家风建设,可以实现家庭关系的稳定,为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保障,让人民安居乐业,享受幸福安康的生活。</p> <p> 婚姻家庭编第一次确认身份权及身份权体系。民法典总则通过第112条宣告了我国身份权的概念,人格权编第1001条第一次明确使用“身份权利”的概念,在婚姻家庭编第三章“家庭关系”的第一节“夫妻关系”规定的就是配偶权,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规定的是亲权和亲属权。民法典通过以上这些方法,完整地规定了亲属关系的身份权制度以及由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构成的身份权体系。</p> <p> 家庭婚姻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规定夫妻共同亲权原则(1058条),第一次规定家事代理权(1060条),第一次规范夫妻共同债务(1064条),第一次规定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1073条),第一次规定离婚冷静期(1077条、1079条),第一次规定身份权请求权为身份权保护方法(1001条)。</p> <p> 婚姻家庭编使我国的亲属法律制度有了相当程度的完善,这对于加强家庭家风建设,确认和保护身份权利,依法调整亲属法律关系,推动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p> <p>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p> <p> 这是我们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原动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