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服务部《民法典》学习简报

乌市分公司运营服务部

<p> 第三期</p> <p>  8月29日,落实公司要求,运营服务部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民法典》第三天,依据序时进度,运营服务部采取参加观看《学习强国》新华网站《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视频、“每周一学”主管领学与员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的学习。</p> <p>  民法典合同编自463条至988条,共计526条。分为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三个分编,合同编在原来的合同法基础上,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p> <p>  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二是一般规定有变化,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主要是调整范围、合同解释,基本原则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规定。三是合同保全有变化,民法典合同编将合同保全独立成章,扩展到8个条文。四是典型合同有变化,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19种有名合同,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使更多的合同能够在民法典中对号入座,有利于民事纠纷的有效预防和精准解决。</p> <p>  《民法典》合同编更加关注民生,尊重意思自治,吸纳了司法解释中的精华,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法典合同编,实现了继承与创新并重。</p> <p>  民法典的一大亮点是确立了情势变更的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p> <p>  关于情势变更,在司法实践中早已适用,现情势变更已写入民法典合同编,为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情形,提供了新的指引。</p> <p>  总之,民法典合同编具有中国特色、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时代精神。民法典为合同主体明确了行为规则,将会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交易公平有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增强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p> <p>  通过对《合同编》的系统学习,弥补了员工之前工作与生活中的法律盲区,坚定了员工持续学习《民法典》的决心,运营服务部将落实公司要求,建立普法长效机制,确保《民法典》学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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