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学校疫情防控开学须知

苏利梅

<p>  1.要做好开学前14天个人健康监测。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所有师生都要开展返校前14天(8月18日~8月31日)的健康监测,每日坚持晨午检,如实记录个人体温数据,填写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p><p> 2.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每位教职工和学生都要向学校报告外地旅行轨迹和健康状况,积极配合做好新冠及鼠疫传染病史调查,注意预防季节性流行病,及时反馈异常情况,不隐瞒实情。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就是对师生个人健康负责,就是对其他同学和学校的负责,就是对全社会防疫工作的负责,也是家长应尽的法定义务。</p><p> 3.要核酸检测“部分覆盖”。核酸检测是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的“金指标”。按照全市、县统一要求,凡是假期间曾前往高、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都要持有8月18日至31日期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低风险地区的须持“绿色健康码”。</p><p> 4.要做好师生个人防护。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及共同生活的家人,要切实强化防护意识,开学前14天尽量避免外出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不与家庭以外不明人员接触,不与境外人员接触,不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在返校途中尽量乘坐私家车、骑车或步行返校。做好点对点接送学生,即接(送)即走,避免接送学生时的人群聚集,做好接送孩子途中的安全防护。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且确认、记牢乘坐车辆信息。</p><p> 5.要教育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广大师生要注意卫生礼仪,重视个人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少接触公共物品;保持手卫生,不要用手直接触摸口鼻眼,自觉按“七步”法勤洗手,加强个人物品清洁。提倡家长为学生备好口罩等返校防护用品,督促孩子居家期间定时做好室内通风,保证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p><p> 6.要保持家校联络畅通。孩子上学期间,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确保班主任能够第一时间联络到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按照规范的防控流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p><p> 7.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纪律。开学后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严格在校一日常规管理,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监测。通过体育运动增强身体素质,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在校园内可不佩戴口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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