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海中小学学生资助宣传

海中小学 关老师

<h1><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关于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宣传的</font></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一封信</font></div><br>尊敬的家长 :<br>您好,感谢您的孩子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在校期间您的孩子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享受如下的资助。<br>1.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由学籍地发放)<br>2.广东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由户籍地发放)<br>同时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同一学生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资助,不同时叠加享受。<br>请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按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br>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解读</font></h1><br>

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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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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