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8月27日,受省委文明办委托,市委文明办督导评估组到我县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创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利税务局、平利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督导评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静陪同检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县创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检查组一行先后参观了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机关大院、办公区域、食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情况,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情况,先进典型宣传和评优树模挂牌展示情况。</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对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创建工作进行指导</span></p><p><br></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对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进行指导</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在交流座谈会上,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静对我县文明创建工作亮点进行介绍,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就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向检查组作了详细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创建文明单位以来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工作中尤为突出的是领导重视,机制完善,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基础工作扎实,创建亮点突出,创建成效显著,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满意度,单位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环境整洁优美,单位文明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时,检查组也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要贯彻文明创建新要求,要不断创新创建载体,充分利用好文明创建引领作用,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实现文明创建新目标。要结合行业特点,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工作职能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三是要迎接文明创建新挑战。要树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不断建立健全长效化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各项活动,凝神聚力,营造机关学比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