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二小2017级四班《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三期《堵住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之门》

2017级四班

<p>  就儿童沉迷网络直播、非理性巨额“打赏”消费的问题,向社会发出消费提示,要求家长及时了解孩子观看直播的内容,进行引导教育,如孩子打赏金额与其行为能力不匹配或盗用监护人财产进行打赏时,监护人可向受益方要求返还。</p> <p>  从常识而言,儿童没有收入,且缺乏理性判断能力,在法律上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经过父母允许,否则即便自愿打赏,这一交易在法律上也未必成立。</p> <p>  所以,在消费警示之外,还需要堵住监管和制度的漏洞。其一,对监管部门来说,可明确限定孩子对网游、直播打赏的限额以及单笔额度,并明确规定要有消费提醒。而且,可尝试采用滞后性到款模式,便于未成年人的父母追回此种非理性的消费支出。或者赋予消费者以后悔权,在一定时间内可“无理由退还打赏”</p> <p>  对家长来说,调整教育引导模式,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注重培养孩子积极的兴趣爱好,并培养孩子的辨识力和判断力,让其健康地使用网络。同时,家长要妥善保管资金账号和密码。对学校来说,可开设专门的课程对未成年人进行讲解和强化相关认识。所以,监管发力,平台尽责,家长尽力,只有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防范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打赏等行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