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地契

耕者

<p>(木制晋绥边区的地契印,完全可称得上红色革命地契文献。来源于冯春生个人公众号)</p> <p>晋绥边区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之一,其中就包括今内蒙古的东南部广大地区。1943年11月成立晋绥边区行政公署。</p><p>解放战争时期,晋绥解放区开始土地改革,明确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p><p>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央工委书记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做出两项重大决定。一是通过平分土地的《土地法大纲》,二是要普遍整党。</p><p>1947年10月10日《土地法大纲》正式颁布。这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至此所有解放区的土改轰轰烈烈进入了新阶段,大批无地少地农民分到或补足了土地。</p><p>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有一道重要的手续就是签立地契。在地契上盖上大红印才有效。</p><p>晋绥边区的木制地契印,就是当时的产物。</p> <p>地契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能真实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虽然是一种民间文书,却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独特性与不可复制性,最能真切反映百姓生活面貌,是逝去时代的文化化石和时代印记,富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文化价值、文物价值。</p> <p>(以上3张地契由地质公园管理办牛文军先生提供)</p><p>地契是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书凭据。契约上要写清楚土地的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典、买条件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画押盖章(手指印或手章)。同时也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p><p>地契印就是盖在地契上的公章。</p><p>地契分白契和红契。</p><p>未经官府验证的而订立的契约叫草契却白契。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了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盖官方大印便称为官契亦叫红契。</p><p>第一张为道光十年(1830年)地契,文书大意是姓马的因官粮(可能是向官府交公粮)紧急便将自家祖上的几块田地情愿出卖于吕昌。这张契便是土地买卖契约,契约四至界线分明折价清楚。关健是“官粮紧急”四字,说明当时农民的钱粮负重已到了卖地的地步。</p><p>第二张为光绪四年(1878年)因年老无力将地租卖。是否与第一张有关联不知。</p><p>地契对于人们了解当时土地价值,土地管理及流转情况有一定帮助。也可反映出当时社会真实状况。从中看出当时社会意识形态,政治格局,经济条件,日常生活的变化。被认为是历史的佐证。</p><p>第三张是民国三年(1914年),与第一张有关系,再次出现吕昌名字,却已相隔了84年。</p><p>这是一张验契证却地房产确权证明而非税票。是民国北洋政府承认公民不动产而收的手续费凭证。也是民国解决财政危机的举措。据史料记载,1914年至1915年的这场验契确权土地运动是全国性的,使北洋政府度过了第一次经济危机。至于老百性承受与否那就管不着了。</p><p><br></p><p><br></p><p><br></p> <p>(来源于冯春生公众号)</p><p>一般地契社会上发现的较多,但在地契上画画的实属罕见。冯春生先生搞地契研究多年,他认为过去由于纸张的紧缺,一些爱画画的人没纸,便将家中的地契拿出来在上面空白处画了一些水彩画,内容可随心所欲。这些画跟地契上的内容或者说地契文化没有直接关系,把它当作“地契画”也未尝不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