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办法》,进一步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的通知》,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专家组成员于2020年8月19日至21日到我县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p> <p> 乐东县实验小学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校园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从而提升学校的文明形象。2020年8月20日下午,海南省语委办专家检查组一行三人在县教育局石英壮老师和县研训学校黄锋老师的陪同下莅临我校检查指导语言文字工作。</p> <p>专家简介</p><p>评估组组长:朱文武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特级教师(国测员) </p><p>评估组副组长:韩莉萍 海口市第四中学 高级教师(国测员) </p><p>评估组组员:吴彩棉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副教授(国测员)</p> <p> 专家们听取了王岚教导关于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后, 按照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细则和标准查阅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教学常规资料。</p> <p> 专家当“啄木鸟”检查会议室语言文字规范化,并提出整改意见。</p> <p> 吴墨海副校长、王岚教导、刘海星副教导,韦婷婷主任和张丽霞主任认真地听取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p> <p> 最后,语言文字专家小组成员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检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做出了细心的指导。</p> <p> 专家们温和的语气、耐心的态度、专业的指导,给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扫清迷雾,指明方向。</p> <p>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今后我校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做好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以语言文字工作的推进促进学校文明的全面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