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党性、守纪律、树正气——交建公司党支部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2020年8月18日))

张卫华

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蓝纪发〔2020〕4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增强纪法敬畏,严守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勇立时代潮头,主动担当作为。交建公司党支部结合实际,特制定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方案。 8月13日下午,接到文件通知后,支部书记贺恭同志立即安排办公室通知公司所有党员干部,关注“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进入“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通道,开展“知廉洁、严纪律”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并要求大家扎实学,细致学,深入学,把所学用于工作实践。 8月14日下午3:00,按照活动内容第一阶段,交建公司启动了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仪式。<div> 首先由支部书记贺恭同志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br> 接下来由康艳军同志宣读交建公司党支部《关于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br> 最后集体观看《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片》。<br></div> 8月15日上午,公司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灞源镇红色革命纪念馆进行实地参观,把历史转化为教材,把现场转化为课堂,回顾共产党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在革命精神洗礼中筑牢信仰之基,在红色文化滋养中补足精神之钙,在使命责任接力中传承清廉之风。 8月18日下午,进行了第一次集中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重要讲话以及党内法律法规等内容。贺书记强调,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党性,自省自戒,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8月24日和8月31日我们还会组织第二次、第三次集中学习,贺书记强调纪律教育学习是一项长期工作,每位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控制,做一名合格党员和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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