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br>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做好2020年秋季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一个都不少,一项都不漏,兑现党和政府作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助学政策规定和学校实施方案。<br> 一、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br> 二、资助范围:义务教育学校<br> 三、生活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国定、省定)及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重点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br>类别说明:建档立卡家庭(国定、省定)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家庭。低保家庭学生指学生本人或父母低保,爷爷、奶奶等其他家人低保不作为资助依据,否则须为监护人。残疾学生指学生本人残疾(需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父母等其他家人残疾不作为资助依据。“重点优抚对象”指下列五类之一:(1)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子女;(2)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子女;(3)在乡老复员军人子女;(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子女;(5)参战退役人员子女。具体由民政部门解释。<br> 四、生活补助标准: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br> 五、“生活补助”办理流程:具有就读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无需主动申请,以电子信息档案为准,采用信息比对认定,学校审核确认后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发放到法定监护人的个人银行卡。<br> 六、其他说明<br> 如有不明之处,请到学校总务处咨询,咨询电话:<font color="#ed2308">0595—23528369(赖老师)</font>;学校有事会打电话当面约谈,如有其他情况请到学校咨询,防止上当受骗。<br><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德化县第三实验小学</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0年6月28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