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从明媚的春天来到北京炽热的夏,一部横亘整个青春的作品,在眼泪与快乐的簇拥下终于完结。一丝丝,一块块,撕裂的记忆重新拼凑,勾勒出关于友情,爱情全部的画面。
女孩儿大多迷恋余淮,并不是因为回忆中的某个人,更多的是因为从小到大,我们身边缺少这样一个男孩。学霸,打篮球,从不嫌弃那个愚笨的女同桌,愿意给予她最大的耐心和陪伴,太阳下闪着耀眼的光。
在耿耿面前,他是那个让人崇拜的小爷,在母亲面前,他是那个孝顺到极致的孩子,在老师面前,他是那个不学习语文但依旧随便就可以做到优秀的学生。
我对于余淮的喜欢,来自每一个小细节。他愿意陪耿耿走过每一段回家的路,夕阳西下,时间可以拉到如此漫长。他在耿耿心情低落时,随意的伸手一个摸头杀,瞬间可以抚平那些小落寞。他不会浪漫,却亲手种下风信子,在生日那天莽撞的放在耿耿的窗前,记得耿耿的愿望,年少时最后一次相见,晚秋高地,种下刻着耿耿余怀的小树。
18岁那年的转身,一走便是10年。
对于原著最好的改编我想莫过于路星河的出现。一个阳光叛逆的大男孩,简单直接可以表达自己的喜欢厌恶。他是个艺术的天才,可以画下关于美好的每一个画面。浪漫对于他而言比起余淮易如反掌。
17岁那年,他们第一次告别,隔着一条铁路,大胆告白,与结果无关,那个转身让人心疼不已。然而,路星河却从没有离开,在每一个耿耿需要的时刻,他都会第一时间出现。56次求婚,比不上余淮的一句 “耿耿我来晚了”,十年,最终敌不过喜欢。28岁,再次转身,我想路星河一定永远不会走远。
一场高考,让世界颠倒改变。曾经为了余淮,耿耿选择了自己不擅长的理科。为了余淮,她放弃了出国的选择,坚定的要到北京。为了余淮,她每周都在清华大学寻找那个永远清晰的身影,为了余淮,她拒绝了路星河56次求婚。为了余淮,我想,她选择了回家。
然而,余淮,高考失利,母亲生病,因为那点所谓的自尊心,他编造出自己的世界,独自生活在其中,依旧没有偏差的继续着生活。而这个世界里,他选择,没有朋友,更没有耿耿。 我在想,如非是那次意外的撞见,他们的故事恐怕在18岁早已完结。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女孩应该早已选择了那个爱着自己的路星河。
喜欢与陪伴,无法度量,所以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先来到。曾经,你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但是当喜欢的人突然出现在生命中时,你会发现自己深陷道德与爱情的漩涡中,遵从内心还是为别人的眼光包装掉爱情选择错过。所有突如其来闯进生活的人都不会等你准备好,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一场赌注,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
“对不起,我来晚了”,但请你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