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会前,磁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签到表进行了检查。</p> <p>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教育,磁县司法局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民法典》。</p><p> 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科科长尹木林同志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生活中,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参与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若发现身边存在涉黑涉恶人员或违法犯罪活动可进行举报。在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紧接着磁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广瑞同志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民法典希望矫正对象可以在生活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生活或者工作中遇到困难,也可及时向司法所反应。</p> <p>河北正析律师事务所卢玉泉律师为社区矫正对象生动具体的讲解了《民法典》,通过卢律师举生动的案例,矫正人员提问等环节大家沉浸在民法典的海洋。</p><p>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有了基本的认识,更加敬畏法律,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在矫意识,规矩意识,在生活中也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