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公安局荆永恒局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万物有灵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宜川县公安局积极落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8月10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荆永恒出庭参加吕某某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县局法制大队杨鹏、城关派出所李军如作为委托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办案民警旁听了庭审。</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对吕某某行政诉讼案,荆永恒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安排应诉工作,庭前认真审阅案卷,全面熟悉案件情况,结合证据材料和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对案件争议焦点和辩论意见作出明确指示,指导出庭民警精心制作答辩状,在出庭中注重技巧,占据主动。庭审中,县局应诉民警就案件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等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的有效方式,是尊重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诉讼权利,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实需要。庭审后,荆永恒局长强调,要把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工作作为推进宜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应诉工作与日常执法紧密结合,以应诉工作带动全局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注重扩大应诉工作的外延,力争达到应诉一案,教育一片,胜诉一案,影响一面的良好效果。</span></p>

应诉

出庭

公安机关

庭审

案件

永恒

民警

局长

县局

宜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