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立法的先河,在中国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的意义。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农科院开展“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法治宣讲活动</b></h5> 8月4日上午,济源农业科学院邀请示范区“双百”活动宣讲团讲师吴乐乐到院为干部职工做《民法典》宣讲,包括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在内的6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双百”宣讲团讲师吴乐乐为农科院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b></h5> 此次宣讲活动的主题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吴乐乐讲师结合自身法律从业经历,站在专业角度,从民法典的前世今生、探秘民法典对公民的民生关怀和民法典的法治维度等方面,深度解读了《民法典》的发展历程、其颁布的重大意义,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讲解了《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法条内容,受到了农科院干部职工的高度认同和肯定。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农科院干部职工认真聆听宣讲</b></h5>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民法典》,了解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会更加关注《民法典》,用《民法典》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入到宣传《民法典》的队伍中,为《民法典》的实施尽职尽责。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农科院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b></h5> 农科院法治工作分管副院长刘国辉主持宣讲活动,他总结吴乐乐讲师深入浅出,结合法条,引经据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精彩讲解,充分体现了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的普法教育课,为我院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帮助。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农科院办公大厅摆放《民法典》宣传版面</b></h5> 农科院将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科研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结合我院科技服务工作实际,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有效实施推动农业科研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