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上梁山

中秋月

<p>  2007年,我被安排在绩溪县临溪中心小学带队实习,临溪小学是我们学校的优秀实习基地之一,他们把实习生的实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基本上不用我操心什么,一周下来,学生都能适应了。于是,周五下午我便回家了,准备歇息两日。</p><p> 周六大清早,忽然电话响,有个学生哭着诉说她的钱被偷了。我一听到这个讯息,头都大了,带队实习就最怕出这类事情。我一边安慰这个学生,一边在思忖怎么办?</p> <p>  我背上相机包,搭上了去临溪的班车,一路上在分析着,实习生的宿舍是二楼尽头的那间办公室,要到那间宿舍是必须要经过一间教室的,这间教室现已作为实习生的办公室。实习期间,明令实习生不得私自出校门,实习生的活动场所只有宿舍、办公室和校园。也就是说二十几个实习生,不可能同一时间全部离开办公室的,外人不可能进入宿舍,偷钱者应是在实习生内部。会是谁呢?这些实习生分别来自英语、文科、艺术、音乐几个专业班,许多学生我连名字都叫不出,对“学情”一无所知,如何排查?</p> <p>  我一到临溪小学,立即察看了宿舍,了解到这个学生的钱包是放在枕头下的,今早发现里面两张百元大钞没了,被窃时间应该是周五下午至傍晚,并确认这个时间段没外人来过宿舍。</p><p> 我立即召集全体实习生开会,通报了情况,然后说出了我的判断。我强调:“可能是你们同学间的恶作剧吧?谁开这么大的玩笑?这可是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啊,把钱还给人家,我不会追究你的任何责任。”</p><p> 过了十来分钟,我见没人吭声,就说:“既然没人主动承认,为了对大家负责,排除各人的嫌疑,我请大家配合一下,首先问大家,有谁动过这个同学的钱包吗?”见大家都说没有动过这个钱包,我接着讲:"这就好办了,这个钱包上应该有这个同学和偷钱者两个人的指纹。”我叫这个同学把钱包拿出来,放在办公桌上,我取出相机,似乎很专业地一会儿加近摄镜,一会儿加近摄接圈,煞有介事地对着这个钱包的正反两面,多角度地"咔嚓、咔嚓”着。又从包里拿出一叠白纸,每人发一张,要求他们各人写上自己名字,并按上自己的十个指印后交给我。然后,给这些白纸分別拍了照片。</p><p> 学生们见我做这些活很认真,现场气氛显然有些紧张起来,我收好器材后,认真地对他们说:"我有个同学在省公安厅工作,是个痕迹专家,他同我讲,拍了照片后,用QQ传给他,让他比对,明天就会有结果的。”我边讲这些边扫视各位,没有发现哪位实习生有什么异常表情,心里犯嘀咕了,难道是我判断失误?难道真是外人所为?</p><p> 必须再次敲山震虎!</p><p> 我说:"照片拍好了,明天指纹比对结果会出来。若是哪位同学作的案,按校纪必定是会被开除的!你好好想想啊,苦读了五年书,眼看马上就要毕业了,为两百元钱而开除,是不是太弱智了?我再给你一天的时间,主动把钱还给同学,或私下发信息给我承认错误,我不追究!"说罢,我就离开临溪小学,搭车回家了。</p><p> 第二天,失窃的这个学生发来了短信,说是不知什么时侯有人把二百元钱放回她的枕头下了。</p><p> 万幸!从此之后,实习期间平安无事。</p><p> 作为教师,本不该使用“诈”术,实在是处在非常时期,事发突然,情形特別,必须果断处置,不得不出此下策,实乃"逼上梁山"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