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答:从内容上讲,结尾是对全文的总括;从形式上说,它是行文的收束。公文的结尾应简明概括,意尽言止,力摒“弦外之音”,胡乱“穿靴”。一般来讲,主要有以下七种:</p><p> (1)总结式。即对全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想作出进一步的概括和归纳,以加深人们的认识,明确行文意图。如毛泽东同志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讲完十四件大事之后,作一段总述:“总上十四件事,都是农民在农会领导之下做出来的。就其基本精神说来,就其革命意义说来,请读者们想一想,哪一件不好?”接着揭露和批驳了蒋介石和国民党反动派对农民运动的恐惧和攻击,起到了总结作用。</p><p> (2)展望式。即用充满激情和希望的笔调,对未来作美好的憧憬,从而激励人们为实现文中所提目标不懈地努力拼搏。如《×x市公安局关于盗窃倒卖工业用铜案件的调查报告》,其结尾是:“我们认为只要认真做好了这些工作,盗窃倒卖工业用铜的犯罪活动是完全可以制止的。”对正在发展蔓延中的事态或问题的前景和发展方向作出预测,便于上级机关作出针对性的指示。</p><p> (3)号召式。即在正文部分阐述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任务或奋斗目标后,号召人们为实现这一任务或目标而积极进取。如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结尾:“新中国站在每个人民的面前,我们应该迎接它。新中国航船的桅顶已经冒出地平线了,我们应该拍掌欢迎它。举起你的双手吧,新中国是我们的。”语句铿锵有力,读来令人振奋,备受鼓舞。</p><p> (4)警告式。为使文中规定事宜得以顺利实施,对有可能违反这一规定的人事先提出告诫,行文时即可用警告式结尾。如《陕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结尾是:“右列四条,全边区军民人等一律遵照,不得违背,倘有不法之徒,胆敢阴谋捣乱,本府本处言出法随,勿谓言之不预。切切。此布。”用语坚定有力,不容置疑,具有极其强大的震慑和警策作用。</p><p> (5)指令式。即对正文中所阐述的主要措施、意见或办法,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如《×x省公安厅纪委关于2015年上半年民警违法乱纪情况的报告》,在正文叙述了六种违法乱纪行为和四种违法乱纪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后,结尾写道:“根据上述情况,我们拟定选其典型事件连续通报,联系实际对民警加强法纪政策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p><p> (6)要求式。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发布指示,同时要求下级机关将落实、执行情况在特定时间内反馈回去,抑或征求下级机关对文件的意见或建议。如《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结尾“你们对此意见如何,望考虑电告。”</p><p> (7)自然式。即随着正文结束自然而然地收尾,意尽言止,干净利落。</p><p> 除上述几种情形之外,有些文种的结尾常用一些具有固定格式的习惯用语,如请示用“妥否,请批示”、“当否,请回复”;批复用“特此批复”等,具有简洁、凝练、庄重的特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