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组织召开国办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宣贯会

市百城办

<p>  7月28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平顶山市宣贯会在住建局三楼会议室召开。</p> <p>  新华、卫东、湛河、高新四区主管副区长、百城办主任、有参建任务的办事处和社区负责同志共80余人在市区主会场参加宣贯会,各县(市)在本地区分会场同步举行宣贯会。市城管局、供电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部分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也到会学习。</p> <p>  会前,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李琳科就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就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分析,就改造任务的如期完成进行了具体要求。李琳科强调,一是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深刻领会国办文件精神,把《指导意见》做为今后工作的依据和原则,将政策吃准吃透,落实到实处。二是要增强紧迫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确保列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任务按时顺利开工。三是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合理制定2021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小区基础较好、党建工作扎实、居民改造意愿强、出资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四是要进一步激发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五是要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杜绝推诿扯皮和山头主义现象,畅通内部沟通渠道,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多部门协作效率。六是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管理模式、公约等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效果。</p> <p>  随后,参会人员观看学习了“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相关视频资料。</p> <p>县区分会场学习照片</p>

改造

小区

老旧

宣贯会

指导

意见

工作

建局

李琳科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