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寨中心小学:齐学《民法典》,再读师生情

美友55715334

<p>  从1954年国家首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历经66年编纂历史,中国有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p> <p>  随着《民法典》的问世,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p> <p>  在“中国民法典时代”到来之时,杨寨中心小学全体教师通过钉钉视频一同学习了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老师们受益匪浅,深刻的体会到校园中无处不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对师生关系有了进一步的思想认识。</p> <p>  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决定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p> <p>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篇,人格尊严成为民法典的核心概念,从胎儿的民事权利获得,到未成年儿童的主体真实意愿的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主体利益最大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这必将带来学校师生关系的重构。</p> <p>通过学校的专题学习老师再一次认识到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不仅在课堂教学中要让孩子成为课堂的主体,在师生交往中教师们仍旧要坚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法律规定,教师不能有凌驾于学生之上的地位优越性。</p> <p>  我们教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对学生进行专业的引领和指导,开展国家意识形态和公民素养的教育,在某些事务上存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但这样的关系必须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为前提,首先承认教师与学生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性。</p> <p>  学海无涯,书山万仞,作为教师的我们仍旧需要不断用知识充实自己,除了专业知识以外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教师素质提升的薄弱区域。乘着《民法典》诞生的新浪潮,我们决定用更丰厚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为杨寨中心小学的美好和谐献出应有的力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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