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020年7月20日下午,阳光志愿者协会在准旗法院的支持下,联合准民中团委组织民中初一部分同学参加法院庭审旁听。</p><p>初一2班的同学们积极参加了此次社会实践活动。</p> <p>参加的同学有:</p><p>李景越 党梓铭 刘金磊 胡向凯 杨博韬 王鹏博 许桐畅 王春懿 燕筱莹 万格廷 吴雅轩 马玉坤 杨超然 王雅慧 黄竞漪 蒲奕陆 何曼琦 贺宇晴 康登宇 张可钰 周雅妮 吴佩瑶 李海坤 王亿帆</p> <p>庭审结束后,法院审判长、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官都给学生们上了简单的法律课。</p><p>教育意义深刻。</p><p>尤其是未成年女孩性侵案件高发,女同学家长要引起高度重视!</p> <p>同学们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都觉得受益匪浅。</p><p>发表了各自的活动感想!</p> <p> 今天我参加了由阳光志愿者协会联合准旗法院及民中团委带领青少年志愿者参加法院刑事庭审,一个 十九岁的少年,因为一时的冲动,导致自己的前途一下落寞,审判结束后,审判人员告诉他以及我们,遇事不要冲动,要学会控制情绪,冷静下来,思考好问题的解决方案,再作出行动熟悉审判过程,通过庭审,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懂法。树立正确人生观,做对社会有用的人。</p><p> 准民中初一二班 万格廷</p> <p>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法院庭审,在庭审的过程中,任何学生都保持着肃静,全部程序依都法进行,种种的条律,以及被告人的供认不讳,都让我了解到了法律的神圣及严谨。其实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口角,就让被告方付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让我们了解到,无论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攻都是平等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在闭庭以后,法院审判长,审判员等,也为我们讲述了法律知识,近期性侵案件高发,我们要注重保护好自己,同时也要依法办事,用正当的法律来防卫,我们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正义永远不会迟到。</p><p> 初一二班贺宇晴</p> <p>今天我来到了庄严的法院参加了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这次活动让我受益匪浅,要正确处理矛盾和冲突,要时刻管理自己的情绪,只因为一个小小的事情,就会对以后的生活有影响,所以做事之前要考虑后果,法律在我们身边,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尊法守法,要从心里尊从法律。</p><p> 初一(2)班马玉坤</p> <p>从今天法院的事我体会到什么为冲动是魔鬼,凡事都要冷静对待。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以此为戒。我们说不定会范下自己都不知道的错误,所以作事要时刻警惕自己,什么事该做什么不该做,保护好自己,善待他人。</p><p> 准民中初一(2)班李海坤</p> <p>今天第一次参加庭审,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同时,我也明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被告人因为一时冲动,犯下罪行。仅仅因为一件小事,被告人义气行事,伤害了他人,便付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被告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告诉我们千万不可义气行事。被告人因为这件事,也留了案底,对自己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这次庭审我明白:千万不要义气行事,要掌控自己的情绪,遇事冷静处理,切记冲动是魔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自己的生活更精彩!</p><p> 准民中初一(2)班康登宇</p> <p>2020年的7月20日,我们通过学校组织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来到了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法院是个庄严又神圣的地方,对于我们这些青少年也算是亲身感受了一次真实的听审。经过这一个多小时的学习,我感受颇深,让我了解到了许多关于法律的事情,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因一时的冲动而去做违法的事情,这会让我们后悔一辈子。同时,我还明白这样一句话的含义:“野蛮人的武器是拳头,而文明人的武器是法律”。</p><p>我很高兴能有这样的一次机会,也让我明白了法律的力量!</p><p> 准民中初一2班 王春懿</p> <p>这是我第一次进到法院的内部,也是我参加过与以往最不一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法院内部十分整洁,一切都有条不紊,十分庄重。今天的被告人比我们大不了几岁,还是在校学生,却因为一时的冲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在一番庭审过后,我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它保障我们的生活、社会的安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年龄大小。我也知道了懂得忍让的重要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不能因一时冲动而造成终身的影响,不能以暴制暴,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法律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知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法律像一把利剑,它指向那些不法分子,保护着我们。愿我们都紧握这把剑,保护自己、家人,维持社会安定。 </p><p>准民中 初一二班 张可钰</p> <p> 今天我非常幸运的参加了我校首次组织的法院庭审活动,庄严静寂的法庭,温和而又不失威严的法官,使我由衷的敬佩。我终于明白了法律之所以神圣,不仅仅是由于法院门口武警森严的戒备和法警们严格的检查,更重要的应该是从事法律职业者的素质——法官的渊博的学识和良好的修养。真可谓百闻不如一见,通过这次活动我还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法律在现实中的重要性。今后在社会的道路上我们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p><p> 准民中 初一(2)班 党梓铭</p> <p>以前一直都是在电视上看法庭审判,今天通过阳光志愿者协会去到了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看到了自己身边的黑暗。审判的案件于2020年7月2日下午二时40分开始审判,对于王某的故意伤害罪进行审判,被告人王某与苏某因口角发生冲突并进行斗殴,打斗过程中,王某用玻璃瓶砸向了苏某的头部,在玻璃瓶破碎后,用拿玻璃瓶的破碎尖锐处在苏某脸上乱戳,以至于轻伤。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查问,再次确认他犯罪的全部过程,全程的对话由相关人员通过电脑打字记录。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说明了被告人王某犯罪全部过程,并且审判长进行询问,问王某,此过程是否真实,被告人王某感觉已经"绝望"了,这也没错,由于他伤害苏某致轻伤,但他认错态度诚恳,并对苏某进行全额赔偿,尽管这样也被判了一年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现在的他只有19岁,正值青春的年华,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青春是使人热血冲动的,但遇到这种事情,我们一定要冷静思考,避免矛盾与冲突的发生。今天参加了这次活动,我受益匪浅,更体会到了法庭上的那份庄严,我们也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我们在遇到危险和伤害时,可以通过法律保护我们自己。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们要以此为戒,努力成为一个知法而不犯法的好公民。</p><p>准民中 初一二班 刘金磊</p> <p>今天有幸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一次庭审,我们去了法院内部,观看了庭审的全部过程,被告人是一名只有二十岁的大学生,他是因为不冷静打了原告人所以才发生了不可挽回的后果。通过今天的庭审让我明白了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应该冷静、慎重对侍。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p><p>初一(2)班 黄竞猗</p> <p>退一步海阔天空,谁都记得,但是真正的可以,遇事,想到他的人没有多少,我今天有幸参加了一次庭审,被告人只是有19岁的大学生,就是因为别人打了他一下,他没有忍让,所以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通过今天的事,我知道了,遇事要冷静,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p><p>初一二班,王鹏博</p> <p> 法制社会,亦是拯救了我们这一群孩子,成年人乃至老人免于黑势力,莽撞行为或兴奋行为所致的武力侵害,性侵害;我们亦要时刻铭记,我们身后的祖国是公平,公正和正义的;拿这次案件来说:面对对方的鲁莽,可以说是欺辱的行为“两个耳光”,这是看似我们正常人无法忍受的,古代所谓的君子,也是要做一番思想斗争罢,如韩信。</p><p>我们现在的法律法制比古代强万万倍,更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正当防卫是没错,过度防卫亦与那些欺辱别人的莽撞行为有何区别矣?凡事三思后行,切不可一念之间犯下与“恶势力”“莽撞客”同等乃至更傻的事,那是我们皆不欢喜的……</p><p> ——初一二班乔相华</p> <p>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已经嵌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法律与每个人如影随形,相伴一生。这次参观庭审现场,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p><p> 王刚,故意伤害罪。在犯案时刚满18周岁,还是一名在读的大学生。正值人生最黄金的时期,只因一时的冲动不仅毁了自己,毁了被害人,还影响自己的后代。这冲动,难道值吗?冷静一下,不更好吗?</p><p> 法律为我们创造了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我们也要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违反法律,害人又害己。</p><p> 初一2班 杨超然</p> <p>今天下午,我们来到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一起去审判一名犯人,见证了法庭里的公正,严明的环境。法院内部整洁的环境,戒备森严的警察们,使我们所有人都肃然起敬。通过这次活动,我不仅了解了法律的庄重也知道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的真正含义,我更加深刻的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与广泛性。从今以后,我要做一个严于律己的好公民。 </p><p> ——初一二班许桐畅</p> <p>昨天参加了一场庭审,这是我第二次参加,却仍然感受到了法院内庄重严肃的气氛。审判长拍了一下惊堂木,宣布正式开庭。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后,那位正处花样年纪的犯罪嫌疑人被正式定为故意伤害罪,判处一年,缓刑一年。在庭审的最后 ,那位年轻人作出了真诚的忏悔,对我们这些旁听席上的未成年人提出了告诫,我可以明显的感受到那位犯人的悔过之意溢于言表。但发生过的事永远无法抹去痕迹,只有提前预防,不让它发生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p><p> 这次的课外实践活动让我受益匪浅,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享受法律赋予我们的权益的同时也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p><p> 初一二班 周雅妮</p> <p>昨天我第一次参加了由阳光志愿者协会联合准旗法院,及民中团委带领的法院行事庭审。这次庭审让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庄严与圣神,一进法院看到头顶上的国徽,我不由的心生敬畏之情。被告人王刚因为一时冲动与原告苏培江发生了争执,最终把苏培江打成了轻伤住进了医院。而王刚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事后王刚非常后悔,可后悔也来不及了。通过这次庭审我懂得了,遇事要冷静,不能冲动。要找解决办法。我们要要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人生观。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p><p>初一2班王亿帆</p> <p>昨天我第一次参加了由阳光志愿者协会联合准旗法院,及民中团委带领的法院行事庭审。这次庭审让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庄严与圣神,一进法院看到头顶上的国徽,我不由的心生敬畏之情。被告人王刚因为一时冲动与原告苏培江发生了争执,最终把苏培江打成了轻伤住进了医院。而王刚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事后王刚非常后悔,可后悔也来不及了。通过这次庭审我懂得了,遇事要冷静处理,不能冲动。要和谐解决办法。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人生观。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p><p>初一2李景越</p> <p>今天有幸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一次庭审,我们去了法院内部,观看了庭审的全部过程,被告人是一名只有二十岁的大学生,他是因为不冷静打了原告人所以才发生了不可挽回的后果。通过今天的庭审让我明白了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应该冷静、慎重对侍。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p><p>初一(2)班 黄竞猗</p> <p>这是我第一次进到法院的内部,也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实践活动。</p><p>王刚:19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一年,缓刑一年。</p><p>之后作了深刻的反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我们提出告诫。</p><p>通过这次庭审我懂得了,遇事要冷静,不能冲动。避免伤害自己的一生。</p><p>初一(2)班 杨博韬</p> <p> 昨天有幸参加了一次由阳光志愿者协会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去法院作为旁听人员参加了一次庭审,了解了庭审的过程 。被告人只有十九岁,因与朋友发生口角,用啤酒瓶将其头部打成轻伤,后被判一年到一年零三个月。</p><p> 被告人当时也才刚满十八周岁,因一时冲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后果,在最后,他说了一番话:“遇到事情要冷静对待,不可冲动”我们要尊法懂法知法,做个守法的好少年。</p><p> —— 准民中 2019级2班</p><p> 吴雅轩</p> <p>昨天我第一次参加了由阳光志愿者协会联合准旗法院,及民中团委带领的法院行事庭审。这次庭审让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庄严与圣神,一进法院看到头顶上的国徽,我不由的心生敬畏之情。被告人王刚因为一时冲动与原告苏培江发生了争执,最终把苏培江打成了轻伤住进了医院。而王刚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事后王刚非常后悔,可后悔也来不及了。通过这次庭审我懂得了,遇事要冷静,不能冲动。要找解决办法。我们要要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人生观。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p><p>初一2班胡向凯</p> <p>昨天我参加了一次意义非凡的活动,也让我了解了法律的神圣。刚进门,法院的那种严肃的气氛便感染了我,以往奔奔跳跳的我一反常态,安安静静。被告王刚,一个在案发时刚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因为一点小小的琐事,与被害人苏培江发生冲突,导致苏培江轻伤,王刚也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仅仅是因为一些琐事,他的一生便毁掉了,这值得吗?一时冲动,后果不可想象,所以,我们要尊法,守法,知法,懂法,遇事要冷静。</p><p>初一二班 蒲奕陆</p> <p>通过庭审,教育了同学们知法、守法、懂法。树立正确人生观,做对社会有用的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