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司法局 县编办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原阳城市管理

<p>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文件精神,加快乡镇和街道职能转变,扩大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7月17日上午,县司法局、县编办、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在阳和街道办事处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县编办、县司法局领导以及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共60人参加了此次业务培训会。</p> <p>  培训会前,县司法局副局长狄鹏、县编办副主任吴永立分别强调此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是为进一步确保赋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职权能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对推进及完善当前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规范用权有重大意义。</p><p><br></p> <p>  培训会上,县城管局法制室主任魏文峰以违法建设治理为主题,分别从日常执法程序、违法建设的范围、违法建设的执法分工、与执法相对人沟通技巧、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填写及文书送达、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的拆除等方面,对违法建设处置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操作指引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就培训内容及实际中碰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p> <p>  通过培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内容、程序、法律依据、执行标准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相关的业务水平,为日后执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次培训会对落实我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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