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进行时】潞城区大力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潞城宣传部

<p>  潞城区公安分局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积极深入推进不文明规范养犬专项整治行动。</p> <p>  一、全面部署。区政府副区长曹乾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区养犬管理专项工作,并带头上街做文明规范养犬宣传,积极协调犬类收容所的建设工作。</p> <p>  二、广泛宣传。通过散发、张贴各类宣传资料(《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长治市禁养犬名录》《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关于加强犬类管理整治的通告》《文明养犬倡议书》)12000余份;在公共场所悬挂文明养犬条幅;区融媒体中心在电视上做宣传;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每日巡逻中深入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做宣传,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p> <p>  三、管理有效。加强犬只管理力度,联合区潞华街道办事处、天脊社区等单位对我区重点整治区域内养犬情况进行摸排,明确了养犬登记程序并制作犬牌犬证,号召广大养犬人积极为犬只办理相关证件,到目前为止,共办理相关证件290余份。同时加大力度对不在规定时间遛犬;携犬外出不束牵引带或牵引带超过规定长度;不制止犬吠、不避让他人、携犬进入办公场所、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等特定区域的行为的整治工作。</p> <p>  四、重点整治。针对流浪犬、无主犬、狂犬等问题, 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通过工作中发现、主动同群众了解、与相关派出所沟通,每日组织专门力量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并收容,现已收容各类犬只五十余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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