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随着汛期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工作,酒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涉路施工监管,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从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与事后验收的“一条龙”监管无缝衔接。 </p> <p> 7月16日,酒泉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路政执法科、质监科、法制科、直属队相关人员联合交警部门和养护单位对G213线K457+956m处肃州区住建局申请的增设平交道口以及挖掘公路埋设中水管线工程做现场勘验。</p> <p> 在施工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把好入口关,详细了解施工过程及施工现场的标志标牌及安全设施是否按照规范摆放到位,并在现场向施工人员宣传施工交通安全知识。并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一、要求施工人员施工期间高度重视施工区域的安全问题的同时也要维护好自身安全,提升自身安全保护认识和责任意识。二、着重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安全承诺书相关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篡改和变更,做好现场安全保障、交通维护工作;施工期间拆除的公路附属设施,必须及时恢复原状,保证公路设施完好无损。三、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在施工完毕后,执法人员将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仔细对路产设施恢复、防护设施设置、路面安全隐患以及路容路貌等方面予以核查验收,确保施工未对公路或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p> <p> 汛期加强涉路施工监管,时刻监督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一直是执法队的常态化工作,下一步将立足实际,更加科学的将涉路施工监管纳入每日巡查中,确保做到监管出成绩、有成效,有力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