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是段难忘的记忆

宝哥

<p class="ql-block">  十三岁的记忆,是那么的清晰,又是那么的模糊!</p><p class="ql-block"> 十三岁,是一个孩子从懵懂童年,步入梦幻少年的开始。也许,这样来概定,不是那么准确,甚至有些牵强附会;也许,有的人童年和少年,就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也许,少年儿童就是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复杂的东西。十三岁的年龄,本是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p><p class="ql-block"> 但是,我的亲身经历,我的切身体会,是那么的真真切切。我十三岁之前,童年的那些往事,似乎模模糊糊,一件也记得不是,那么的清楚。只是记忆之中,与许多人打过交道。有同学,有老师,有亲戚,还有邻居,以及陌生的,大人和孩子们。但是对于,那些人那些事,大多印象不深。只记得童年的我,“鼻鼻龙”一条,不招人待见,也不讨人喜欢。故然,也就没有朋友,更不可能有知己。遭遇的那些人和那些事,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p><p class="ql-block"> 我的童年时光是在,不知不觉中过去的。到了十三岁的时候,似乎懂了许多事,也晓得一些人情世故。十三岁那年,我成了一名初中生;十三岁那年,我的祖母离开了人世;十三岁那年,我交了人生第一个朋友。十三岁的我,有时情深意重,有时谨小慎微,有时还多愁善感。有时又象女孩似的,遇到什么事总是,用哭的办法来解决。其实,十三岁的我,像变了个人似的,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似乎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直到现在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p> <p class="ql-block">  十三岁那年,有得也有失;十三岁那年,有喜也有忧。从十三岁起,在我的心灵深处,总想把喜悦呈现,总想把忧愁深埋。无论是同学的欺负,还是别人的辱骂。我从来不还嘴,也不以牙还牙。顶多掉几滴眼泪,算是息事宁人。人说有眼泪痣的人眼泪浅,我认为这并不假。因为,我有两颗眼泪痣,右边大左边小,右边明左边暗。也许,就是这两颗眼泪痣,决定了我的性格,从不招惹是非,从不争强好斗。</p><p class="ql-block"> 十三岁那年,我上了初中。作为一个男孩子,爱掉眼泪总不是件好事,有的时候便是软弱的表现。我想改变自己的不足,但总是控制不住爱哭的习惯。人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我说我的初中生崖是“哭”得到的,也许没有人相信。记得恢复高考的第三年,小升初也实行统考。正好我小学毕业,到公社中心学校,参加了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一道政治考题,至今仍然记得。考题是道填空,内容是毛主席的家乡,湖南省湘潭县。我确填成了,雷锋的家乡,湖南省长沙县。但是,我的总成绩还是,在班上排名靠前。</p> <p>  本来,统一升学考试之后,我们要到公社读初中的。后来,大队的带帽初中保留,又让我们回大队读。其实,大队的初中是不错的,特别是离家很近,只有十多分钟的路程。到公社读初中,要走一个多小时的路。一个农村的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一个小时的路程算不了什么!那时的我,特别想留在公社读初中。平时爱哭的我,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就找到龙校长说情,要留在公社读初中。龙校长当然不同意,并劝我回大队读。越说我的眼泪越控制不住,非得留在公社读不可。看到哭着的我态度坚决,龙校长也没有办法。最后只好把我留下来,在谭老师的那个班。当时,公社的初一分两个班,一个快班一个慢班,我的那个班是慢班,慢班的我自然成绩排前。也许,爱哭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靠着“哭”的本领也就,开启了我的初中生崖。</p><p> 初中时的我谨记,母亲常说的那句,“笑脏不笑破”的家训。虽然衣衫褴褛的我,周末回家一定要洗衣服,保持一个好学生的形象。记得初中三年的我,背的书包是母亲缝的,穿的鞋子是母亲做的。穿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都洗得干干净净。上初中之前,因为学校离家近,基本都是光脚上学。到公社读初中后,由于路途比较远,母亲给我做了布鞋,多半时间穿鞋上学。</p><p> 上学都是早出晚归,午休一般不回家。上学的路上,有时有鞋穿,有时没穿鞋。基本上是,热天不穿鞋,冷天才穿鞋。其实温暖的季节,特别是下雨的天气,光着脚丫在田坎上走路,那种感觉特别舒服。但是,有一段砂子路,光脚走起非常艰难,只有选择细砂的地方或者是,别人踩平的路段才好走。初中后上学的我,还算是有鞋穿的。下雨天穿着布鞋走路,打湿了一整天脚都不好受。于是,下雨天把鞋放在书包里,光脚走到学校,在附近的水沟里洗脚,穿上鞋子后才进入教室。</p> <p>  十三岁那年,祖母离我而去。祖母在临终前,迷迷糊糊的她,回忆的是过去的往事,老家那里称“收脚记”。“收脚记”的意思是,人在死之前要把生前,走过的地方,印下的脚印,一步一步的收回来。最后,祖母是喊着我名字,离开了人世的。那时,跪在祖母遗体前的我,只有放声大哭,生离死别的时候,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说什么都不管用。收完脚记叫着我的,名字离开人世的祖母。也许,是到了她人生的终点!也许,是对我还有什么牵挂!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但是,不管怎么样,生老病死那是自然规律,我也没有更多的想法。</p><p> 我是祖母一手带大的,与祖母有着深厚的感情。在她临终时叫我的名字,也不是什么希奇的事。只是我的兄弟姐妹多,唯独叫着我的名字,这让我无限的悲伤,也让我无比的沉痛!祖母去逝的那段时间,我守在灵前寸步不离,就连上学的事都不去考虑。从祖母离世到上山,老天一直下着细雨,好像是为祖母悲泣,也好像是为祖母哀悼!</p> <p class="ql-block">  印象更深的一慕,就是祖母刚落气,全家人沉浸在悲痛之中,父亲却拿着口袋,到处去借粮的情境。那个年代缺吃少穿,要办理祖母的丧葬,那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但是,不管有吃无吃,寨邻亲戚还是来帮忙。俗话说,“人死饭甑开”,无论如何也要,招待来吊唁的亲戚,有一点吃的就不错了。好在父亲与寨邻来有会,每家就送点柴米油盐,最终把客人招待出门,把祖母的遗体送上山。</p><p class="ql-block"> 祖母是个脾气暴躁的人,说话做事总是骂骂咧咧的。记忆中年迈的祖母,很少穿苗族衣服,头上包一块帕子。视力也不是很好,由于眼睫毛倒长。为提高视力的祖母,总是用一根黑线,勒住两眼的上眼皮。母亲说祖母死在八十四岁,那个年代也算是高寿之人。祖母对我特别好,走亲访友都把我带着。小时候的我身体不好,夜里睡觉经常尿湿祖母的床。听说猪尿包能治梦里尿尿,于是父亲找来猪尿包,祖母把猪尿包煮熟让我吃,从那以后就改变了尿床的习惯。</p> <p class="ql-block">  十三岁那年,我交了人生第一个朋友。朋友名叫诚宝,是我班上的同学。诚宝生得眉清目秀,只是嘴上那颗龅牙,让他的形象打了折扣。十三岁的我,与十三岁的他成为朋友,是因为班上高个子经常欺负我,诚宝帮我顶了他几句。后来,一来二往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诚宝家在上学的路边,成为朋友后的我上学,经常走诚宝家那条路。有时,跟诚宝一起上学,放学后一道回家。作为朋友,我去过他家,他也到过我家,我们无话不说。</p><p class="ql-block"> 遗憾的是,对诚宝的记忆,永远定格在十三岁。十三岁的诚宝,说话有点大舌头;十三岁的诚宝,一笑就露出那颗龅牙;十三岁的诚宝,就是那么仗义;十三岁的诚宝,就是那么爱打抱不平。记得那一年,是个涨水的季节。那时只要一涨水,湖里的鱼虾特别多。有一天,诚宝与寨上同伴,在碾子边湖边捞鱼,也在湖中游泳。那一天我正好,从碾子边经过。亲眼所见诚宝,在湖水中再也没有露出头。后来,听说人们打捞到诚宝,但他已经永远离开了人世。</p><p class="ql-block"> 十三岁,我失去了亲人!十三岁,我失去了朋友!难怪,我对十三岁的记忆,会是那么的深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