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根据上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秋季学期上林县县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教字﹝2020﹞8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p> 招生对象 <p> 本校服务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p> 招生服务片区 <p> 北面以澄江河经过的一桥、二桥、三桥为界,东面以澄州(洲)路为界,南面以文明路为界的所有区域,具体包括:</p> <p><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 1.小区</b>:源富家园、农机小区、食品公司小区、丰泽苑小区、元泰中央城、龙湖新城第一期和第二期(一期:1—12栋、老挝馆、越南馆、印尼馆、马来西亚馆、柬埔寨馆、文莱馆、泰国馆、菲律宾馆、新加坡馆、缅甸馆;二期:13—19栋)</p> <p> <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2.单位</b>:上林县农业农村局、上林县水利局、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林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大丰工商质监所、上林县妇幼保健院、上林县人民医院、上林县大丰镇卫生院、中国农业银行、广西上林农村商业银行、上林县医疗保障局 、上林客运中心、上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林县烟草公司、上林县税务局第一分局、上林县新华书店(二桥)、上林县环卫站、上林县民族中学、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第二小学。</p> <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 3.街道</b>: 那阳街、市场街、菜园街、解放路、古祥路、银泉路、新华路、民族路。</p> <p> 八寨路:单号1—65号,双号22—66号;明城路:单号1—87号,双号2—72号;霞客路:单号1—79号,双号2—100号;智城路:单号113—233号,双号184—254号;丰岭路:单号5—147号,双号6—124号;新丰路:单号3—65号,双号2—126号;澄州(洲)路:单号1—129号; 八寨路:单号1—65号,双号22—66号;明城路:单号1—87号,双号2—72号;霞客路:单号1—79号,双号2—100号;智城路:单号113—233号,双号184—254号;丰岭路:单号5—147号,双号6—124号;新丰路:单号3—65号,双号2—126号;澄州(洲)路:单号1—129号;</p> 招生人数 招生办法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学校录取公布时间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报名所需材料 <p><span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18px;"> (1)2020年上林县县城小学报名信息登记表。</span>凡属于本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0年7月25日前到学校门卫处领取报名表,提前按户口信息进行填写<b>。</b><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1, 1, 1);"> </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1, 1, 1); font-size: 18px;"> (2)户口簿</span>(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房产证(儿童监护人的房权)等有效证件。 </p><p> (3)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并居住的,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 备注:凡符合招生范围的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带齐材料到学校报名。<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b></p> 录取原则 <p> 录取工作坚持按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根据“就近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p><p> <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 1.有户有房(第一批)</b>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现居住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p><p><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 2.有户无房(第二批)</b>(1)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直系亲属共同居住,以适龄儿童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户籍为依据入学。如果可录取人数小于报名人数,则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2)适龄儿童由于其他原因迁移户籍到本服务片区内,户主属非直系亲属,但实际与父母居住在本服务片区内的,且迁入户口一年以上的(父母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p><p> <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3.有房无户(第三批)</b>(1)有房有证无户(第一类)户籍不在学区,但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因家庭迁居、家长工作等情况,而户籍未迁入辖区,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辖区住房房产证或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家长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电水费缴费收据等原件材料),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新建住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2)有房无证无户(第二类)由于历史原因,住户事实上已购买有房屋并定居一年以上,但暂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只有土地证而无房产证;家长需提供单位或村委会、社区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p><p> <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4. 无户无房(第四批)</b>(1)父母双方中一方与直系亲属在片区享有房产共有人(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招生片区范围,且父母没有实际购买房产,父母双方中一方与直系亲属享有在本服务片区内房产共有人资格,且实际居住的(父母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2)进城务工(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招生片区范围,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合法居住的,需准备如下报名材料:户口本(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县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县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由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书面向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安排就读,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p> 优抚对象子女招生 <p> 1.为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中小学在招生时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要实行优待。具体招生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南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做好南宁市2019年驻邕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南教〔2019〕10号)的规定执行。</p><p> 2.优先录取属本校招生片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率达100%。</p> 其他注意事项 <p> 1.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后果自负。</p><p> 2.凡属本校服务片区的适龄儿童均有报名资格,报名先后不作为录取依据,无需提早排队,请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文明、有序排队报名。 </p><p> 3.对多校重复报名或提供虚假证件的,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造成影响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家长负全责。</p><p> 4.家长带适龄儿童到校报名,并监护好孩子活动安全。</p> 报名咨询电话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第二小学</p><p style="text-align: center;">2020年7月14日</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