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女色

羊大为美

<p>  唐代范摅著有《云溪友议》,其中记着一个令许多人感动的故事:宣宗时,卢渥应试京都,某日偶行御沟之侧,于脂腻粉香的流水里拾得一枚红叶,叶上题诗:“流水何太急,深宫尽日闲。殷勤谢红叶,好去到人间。”后宣宗放出部分宫女,许嫁百官,渥得一人,即红叶题诗者也。宋人张实据此而改换姓氏演成传奇《流红记》,可惜情节步步涉入俗套——帝还西都,于祐以从驾得官,后为神策军虞侯;韩氏生五子三女,终身为命妇——使兴味减弱不少。废书而叹,心甚怏怏,平生耳闻目见各种女子历历在目,愚以为无论门第高下、识见之有无、相貌之美恶,即偶有惊鸿一瞥之妖娆闪现,然观其平素行止应对、兴趣格调、节操执守,率皆不能与历史上那类嫱施清照辈可颉颃,譬诸琅玕之琳琅,终不及珪玉莹润华美可为人叹赏久之。</p> <p>  古人说,若无花月美人,不愿生此世界——吾侪虽非登徒子流亚,但深韪是说。茫茫宇宙,不仅我等庸碌之徒以不能复睹冰清玉洁的佳丽而怅惘,即朱自清先生胸襟开阔、著作等身的大家也不免怀有此叹。朱先生是扬州人(自七岁起,一住十三年),对于扬州风物(包括扬州女人)自然了如指掌。历史上扬州商贾辅辏,风流云集,为天下冠,其繁盛多所延誉,有“扬一益二”说法(意思是说天下之盛,扬州第一,益州为第二)。此地不仅曾经盐政资财雄集、市井繁华,尤其还是出绝色女子的地方,《陶庵梦忆》有“扬州瘦马”(“瘦马”一般指姬妾之类的女子)之说,但就是这么一个流风被于四海,人人倾慕之所,生活在清末民国的自清先生竟说长这么大,从来不曾在街上见过一个出色的女人…这不禁令我们疑窦丛生,一个人人推崇的钟灵毓秀之地居然见不到一个令人倾心的女性,这话是真是假?我等肉眼凡胎不敢造次,但我们可以拿唐人诗词里所描绘的扬州景色为佐证来审视现在的扬州,可以确凿无疑地说,历史上的扬州受到的赞扬空前绝后,大大的风光了一回,杜牧有“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句,张祜诗云:“十里长街市井连,月明桥上看神仙。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王建诗:“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最为大家所熟知的还有徐凝“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诗句——但这说的都是唐代盛极一时的扬州,不幸其后兵燹丧乱相仍,扬州竟屡次荡为丘墟,洪迈《容斋随笔》感叹扬州的衰落:“本朝承平百七十年,尚不及唐之什一。”看来宋代的扬州已经不复旧观,宋代以后的扬州愈加不安宁,尤其明末满人的屠戮,“丧乱死多门”,扬州几乎成为人间地狱,从此以后扬州黯淡羸瘁,虚名仅存,即使有清代盐政兴盛期金银垒垛的浮艳形容,但也不能再现历史上那种“惑阳城,迷下蔡”风华绝代的风貌。现在扬州经历工业化消费时代的巨变,它的市塵的繁华丰饶固然有过之,但全变了味道,庶几堕于浇漓的境地,流风遗韵几乎丧失殆尽,精神、文化的土壤贫乏无物,籽粒种下去长出的一定不是蕙茝,而是草莽,伊人生于斯、长于斯,伊之不可复见也是极顺理成章的事。自清先生的慨叹并非凭空而发,嗟乎,理想与现实永远隔着一层。</p> <p>  有句话说得好:“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大概意思是说男女相悦而交欢是繁衍生息的根本。可知如果男性都不近女色,那么人类世界大有灭绝的可能,不过好在男人们在肉体与精神上都无法禁绝色欲,而且几乎都倒向其反面,反而因好色成为其人性弱点,因此美色当前而不缱惓,世上很少这种心如止水的人,即僧道之流亦不能免。杜牧诗:“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从中可见出江南佛事的繁盛,不过佛事大盛不一定是好事,崇佛占有大量庙产(主要是土地)不说,南方风俗淫靡,进庙烧香膜拜的又多为女性,男女之胜以溷,难免会弄出风流韵事来败坏风俗,所以历朝官府要查禁淫祠。南宋《鸡肋编》里便提到过僧徒与良家妇女的淫乱事:当时两浙(钱塘江南北统称两浙,即今浙江)妇人(已婚嫁的女子)皆一心营求鲜衣服饰、珍馐厚味而耻于为生计奔波劳作,小民之家无法满足其需索,便索性任她与外人私通,她大大方方与姘夫公然出入,众人不以为怪。尤其有些靠近寺庙的人家,与这类人家的妇人通奸的大多是和尚,多的至于一个女人有四五个奸夫。当时人称这种淫乱行为叫“贴夫”,这是以性的沽出作为谋取衣食的手段,几与卖淫同。名义上受着百丈戒律的约束,精神上经了“白骨观”修炼的“方外人”尚且不能清白,可见性的诱惑力几乎无坚不摧,少人能当。《史记》上说:“赵女郑姬,设形容,戛(弹奏)鸣琴,揄(拖曳)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这也是以美色谋厚生的例子。武帝时平阳公主家里的歌女卫子夫妙丽善歌,武帝大加宠幸,立为皇后,举家皆富贵。《杨妃传》说,杨妃有姊三人“皆丰硕修整,工于谑浪,每入宫中,移晷方出。虢国不施脂粉,自炫于美艳,常素面朝天。”——这是因美色而获嬖幸,因缘际会,省却许多劳碌及麻烦,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p> <p>  毋庸讳言好色乃天性,只要不过分并无大过,包括那种通过美色来邀名延誉、求取富贵的或许都无甚违忤,仅仅有处后之羞罢了。但滥好色就不一样了,一不小心“明眸皓齿”可为丧身之本,春秋时的齐庄公就是因为好色而丧命:齐国棠邑大夫亡故,大夫崔杼娶了他漂亮的孀妇为妻。齐庄公垂涎崔杼的这位新嫁娘的美色,趁机利用自己国君地位数次与她私通,竟还不避讳崔氏,结果被醋意大发的崔杼在家中击杀。庄公的公然宣淫惹恼了忠贞的臣子晏婴,他对庄公的不当行为很不以为然,至于不为他尽忠死节:“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逃亡)则亡之。若为己死己亡,非其私暱(宠幸者),谁敢任之。”齐太史(史官)记史坚不肯为崔杼曲笔,即直书“崔杼弑庄公”,崔杼怒而杀之,太史之弟一意遵循兄长节义,也为真理殒身,最后他们的小弟接替职务之后还是坚持这么记,崔杼一看再这么杀下去恐将失掉人心,只好由他写去了。孔子评价晋太史董狐秉笔直书赵盾事:“董狐,古之良史,书法(作史所遵循的体例、法则等)不隐。”若齐太史兄弟、董狐这类史官,谨守本分,忠于职守,不惧威势,不避斧锯,至于为真理杀身成仁,他们都是一些令历代正人永恒崇敬的人。</p><p>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一点好色之徒焉得不知?但往往屡犯屡悔,屡悔屡犯,一副不避水火的架势,这是因为理智终难以抵御浓炽的色心。出家人施行禁欲主义,严守不近酒色的清规戒律,无疑是经过一番修炼功夫,否则他们眼里的“柔玉温香观想可成白骨”?高僧的定力稳如磐石,令人敬仰,所谓定力就是对世俗诱惑的超常克制力(包括色欲之心),常人六根不净——包括那种修行不彻底的僧人——自然无法企及。</p> <p>  春秋时期我们齐国那个大佬齐桓公也是好色之徒中的急先锋,他极好内(好色),多内宠,这点还不算,他甚至连自己姑、姊、妹都都不放过,索性不令她们出嫁,只供他一人占有;他的仲父(管仲)还替他掩饰,不惜僭礼,学国君样子为自己备了“三归”(娶三姓女)。春秋时代的齐国姜氏宗族出了很多胡天胡帝的绝代佳人,《诗经》名篇“硕人”歌咏的便是庄姜嫁卫庄公由齐去卫道路上的景象,诗中赞美她身材修长及衣饰华美为“硕人其颀,衣锦褧衣”,称赞她的美貌和笑靥动人的意态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庄姜的美貌恰好被路上的一个庶明窥到了,他震惊其美,一下子动了真情,但自揣身份悬殊,无法结合,只好敲着铜盘,在水际陆地,一边吟唱慰藉,一边舒解心底的忧伤:“考槃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矢弗谖。考槃在阿,硕人之薖。独寐寤歌,永矢不过。考槃在陆,硕人之轴。独寐寤宿,永矢不告。”——这便是《诗经》卫风里的“考槃”。其实,现实中这种自我煎熬的单相思的情感我们何尝没有经历过?因为姜氏与姬氏(周王室姬姓)世代通婚,所以后人用“姬姜”代称美女。齐釐公的女儿叫文姜,釐公在位时就嫁给鲁桓公作了夫人(夫人就是国君的嫡妻),她与庄姜品行截然不同,但二人都是以美貌闻名。《左传》记载,齐釐公二十五年,北戎入寇齐国,郑国派太子忽来救,齐侯感恩戴德,意欲将女儿文姜嫁太子忽,太子忽居然拒绝了齐侯的美意——我想他大概没有领略过文姜的美貌吧——他推辞的理由:齐国太大,郑国是小国,小子不敢高攀——原话是:“人各有耦(耦即“偶”),齐大,非吾耦也。”这就是“齐大非耦”故事。后来文姜与同父异母的兄长齐襄公(诸儿)通奸,当她嫁给鲁桓公为夫人后,仍旧不思悔改;俗谚云:“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终于她的淫行一旦暴露,受到鲁君的斥责,她马上给齐君通风报信,此时齐襄公已经继位当上国君,他就设法将鲁桓公灌醉,使力士彭生打折鲁君的肋骨并将他杀害,然后杀彭生作为对鲁国的交代。虽然齐襄公与齐桓公都是齐釐公的儿子,品格上兄弟俩都有极为好色的弱点,然而他们的才能、胸襟天壤之别,桓公统治时期齐国如日中天,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而襄公当国期间劣迹斑斑,不仅没有使齐国走上强盛之途,反而给齐国造成一系列混乱,终因葵丘的戍守问题上失信于臣子而被弑。至于文姜的品行不端,不守伦常,窃以为既属于道德上的厚颜无耻,也是源于心理上的歪曲、错乱导致精神上的自我戕害;她以自己不道德的风流孽缘葬送了夫君的性命(当然鲁桓公也非善男信女,他是杀了兄长隐公而自立的),无疑于借刀杀人。历史不是魅惑人的风月宝鉴,历史是照妖镜,任何魑魅魍魉在它的公正明辨的威力之下都甭想遁形。</p> <p>  按说齐国襄公与桓公这哥俩出格的淫行已经足够令人大开眼界,不过把他们与汉代诸侯淫乱的耸人听闻程度相比,不过小巫见大巫,《汉书》籍载,正处封建尾声的汉室诸王们不仅有兄弟姊妹间的通奸,也有父女之间的淫乱现象:齐厉王刘景与其姊纪翁主通奸;燕王刘定国与自己的三个女儿通奸;江都王刘建是孝景帝孙子,他与其姊、妹通奸;赵王刘彭祖的太子刘丹与姐姐通奸,还与他的女儿通奸……现在我们将这类事视作违背伦常、惊世骇俗的秽行,但当时却并非绝无仅有。看起来人一旦放纵私欲,极可能演化成累累罪过,累及自身及他人,圣人说:“克己复礼。”确有道理。</p><p> 人性特点适宜多性伴侣,原因在于人的情感焦点飘忽不定,很难长久的凝聚在一个人身上。多情者不以生死易心,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所以通奸与卖淫等婚外苟且虽不容于社会舆论,有违道德与法律,仍不能免——譬如在印度、非洲及中东某些地方,至今居然仍有野蛮的部族对于通奸的男女处以极残忍的“石刑”的惩罚(即众人合力投掷石块将通奸者活活砸死)。虽然多性婚姻不再是世界主流,但我们不能否认多性合乎人性需求的事实。由于隐私缘故,我们无法统计社会上非婚性行为的确切数量,但无疑这种行为肯定很普遍,作为社会一员,耳濡目染,谁也无法保证能够独善其身。且至今世界某些地方仍残留有这种多性婚姻的例子,摩门教徒是多性伴的,沙特是一夫多妻婚媾。受正人君子颂扬的忠贞专一的情感,大多不是源于性的长久吸引力,而是源于性以外的力量,比如理智、才华之类比性的诱惑更进一层、更强大的东西。</p> <p>  卖淫的起源,《战国策》说起于齐之女闾,“女闾”即女户聚居区,没有成年男子厕身其间,其中居住者都是操皮肉生意的女子,女闾所在就是纵淫的交易之所,类似现在西方的“红灯区”(荷兰性产业名闻遐迩)。揆之性的演化,在中国古代部落时期,男女之间本无禁例,性欲的满足都是随意而自由,此一男子可与任一女子性交,彼一女子亦可与任意一男子交媾,他们没有固定的性伴,也没有以性行为作为牟利手段的。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部落之内男女有了固定伴侣,是为婚姻的发轫。慢慢的禁忌愈来愈繁杂,男女往来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人性逆反,愈不自由便愈渴望摆脱羁绊自由自在,情欲终究无法长期受压抑,为了获得肉欲的满足,最终演出暗地里的卖淫与通奸。不论什么时候,凡有法律禁止非婚男女性交之处,卖淫与通奸即会出现,无法彻底根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