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参会人员共14人。 <p>李敏琪:科普VOCs相关知识</p><p>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把夏季VOCs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这一举措的背后原因,是管控臭氧的迫在眉睫。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定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VOCs是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按照国家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二是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天然源和人为源。)三是VOCs与臭氧之间的关系。(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气体,在紫外光以及波长较短的紫外波段的照射下,会发生快速的光化学链式反应,产生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等具有刺激性和毒性的氧化剂、醛酮类含氧有机物以及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的一大原因,被称为臭氧形成的“前驱物”。)四是治理臭氧污染的举措。(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的前驱体,是臭氧形成的重要因素。因此,控制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也相当于从源头“拧紧”臭氧的“水龙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为我们指明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方法。)</p> <p>姚丽俊:汾河水域治理工作</p><p>汾河作为山西省的第一大河,养育了山西近41%的人民。“让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及汾河治理与修复作出的重要指示。7月1日,汾河治理终于迎来重要的阶段性进展: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6月,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质,累月及单月水质均创历年同期最优。治理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定时间,定任务,只能进,不能退,打一场坚决彻底的攻坚战;二是谋一域先谋全局,治污染先变理念,把汾河治理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三是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母亲河”正在变成山西人的“幸福河”。在汾河岸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汾河,不仅关系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太原乃至山西历史文化传承。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Ⅴ类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要牢记领袖嘱托,继续深入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确保汾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把汾河建成三晋百姓的生态河、幸福河。</p> 张诗凝:提高错时错峰管控精准度<br>夏季日照强、气温高、云量少,易加速光化学反应,是臭氧污染的主要时间段。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保障;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减排,是夏季攻坚的关键举措;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夏季错时错峰削峰,是减少重点时段前体物排放的主要抓手。夏季错时错峰生产是遏制臭氧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在当前复产复工大背景下,既要抓治污,也要抓服务,关键是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推进错时错峰管控,避免一“错”了之。首先,管控方案要精准。管控时间要精,管控对象要细,管控范围要实。其次,监管要求要对标。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企业加强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落实好“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烧尽烧”等原则,明确启停机、维修维护等特殊工况下的管控要求,杜绝错时错峰代替治污的错误观念。此外,奖惩举措要实在。 依次领学之后,大气办主任申朋霞结合此次学习内容,对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环保互查互助行动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工作重点检查加油枪;二是印刷行业加强无组织管控,加强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含VOCs的储存和使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三是表面涂装行业要实施错峰涂装,高温时段(10:00-16:00,阴雨天除外),禁止涂装作业。四是环保互查工作中要强化工作流程。最后,申主任强调要注重工作效果,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