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那年,我离开了家乡,奔赴几千里外的陌生城市。在众人眼里,我是远走高飞,成为了父母的骄傲。而对于我来讲,那是一种心灵的解脱。出发前,我默默地把一切过往折叠起来,把五千多天的人生记忆深深地埋在了自己的心底。有道是,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居住在大都市的人们彷佛永远活在明天。我们好像一直在不停地赶路,且脚步越来越急。以致于,今天转眼就变昨天,而昨天,变成无限的遥远。我在他乡求学,工作,恋爱,结婚,生子,出国深造,职场辗转……不经意间,芳华渐褪,人到中年。这期间,回忆像一口间歇泉,偶尔会在某个事件的触发下突然喷涌而出,然后又戛然停止。 前几天,听闻六一征稿要求写一篇童年的回忆。大家在微信群里就此讨论的不亦乐乎,我记忆的闸门也随之被彻底打开,回忆如河水般汹涌而来。童年,是数不清的记忆碎片,夹杂其中浮现于我眼前。 <font color="#9b9b9b">泥巴矮墙围起来的宽敞的大院子里,一幢年久失修的土平房正正当当朝南坐。房子左后方开着一扇形状松垮的木栅栏大门。白天,我们小孩子常常在那个大门上“荡秋千”,导致它变形越来越严重,好像随时会散架。而关于夜晚的记忆注定是黑色的。我只记得,某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冬夜,有个瘦弱的小姑娘站在空荡荡的大院子中央,对着夜空撕心裂肺地哭。这是我脑海里关于童年的最初画面。</font> 在这个叫做家的地方,曾经有六口人:奶奶、爸爸、妈妈、老叔,弟弟和我。奶奶有一只眼睛看不见,背是佝偻的,听人说她的精神也有些问题。但是,她却能背着我在大街上玩耍一天,累到气喘且迷失方向而绝不会丢下我。爸爸,最初在北京做空军飞行员,偶尔回家探亲。后来因为家庭缘故提前转业回地方了。可能是因为不得已放弃自己的美好前程,难免郁郁寡欢。妈妈,是位非常勤劳能干且性格刚烈的女人。都说女人能顶半边天,可是我的记忆里,基本上是她一个人扛起这个家,尤其在爸爸当兵时。老叔,他是个粗糙的青年人,没读几年书,没有正经工作,但有时会陪我和弟弟玩。弟弟,只比我小了十六个月,因为年纪太接近,四五岁时我差一点儿把他“害”了,据说我曾把烟头儿当食物喂他吃。我,就如墙根的一株小草,安静而渴望阳光。打记事起,我耳边高频出现的是爸妈无端的争吵声和随之招致的弟弟的哭闹声。而鼻子尖总是萦绕着一种特殊的诱人的香味,那是妈妈在灶上为爸爸熬制的豆油拌蜂蜜。爸爸有胃病,而据说这个偏方能养胃。等我长大后才明白,父母之间的这种感情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 上小学后,我最爱学校操场中央的那棵大柳树。它可有些年头了,主干有两个大人合抱那么粗。在春天,初绽的柳芽如青涩的少女在暖阳下欲语还羞;在夏季,柔韧的柳枝如女人的长发一样迎风飞扬;在秋天,叶落纷纷仿佛失恋女子的泪珠扑簌而下;在冬季,柳树经常被白雪覆盖,那玉树琼枝宛若苗族女子头上的银质花冠。老柳树的枝干上挂着一口铜钟,用作我们的(上)下课铃。我相信,绝大部分坐在教室里“聚精会神”地听课的小朋友们都曾焦急地盼望那悠远而悠长的钟声快些响起,恨不得在耳朵里伸出长长的手亲自去敲响它。到时候,我们就像出圈的小野马,从四面八方的教室涌到操场上,肆意追逐打闹,甚至乱作一团。在柳树的不远处,矗立着几副双杠。当时我的身高还不够足以自如地上下双杠,尽管如此,我常常在放学后,一个人设法爬上杠子,然后用双腿倒挂下来。若无人打扰,我会在上面悬挂很久,因为我对世界颠倒的样子有点儿着迷。 <font color="#ff8a00">小学时的学习条件是比较艰苦的。那时没有电灯,冬天只能用炉火取暖,且柴火是我们学生自己拾来的。每天早上到学校时,天还是乌漆嘛黑的。大家每个人在自己的书桌上点根蜡烛来照亮,一缕缕摇曳的烛光显得有点儿清冷寂寥。然而,等到值日生把教室里的炉火点燃,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只听见干柴在炉子里噼啪作响,只看见火光把教室的四周映照得通红。这一切让我的心也彻底苏醒了过来,且整个人从里到外感觉暖洋洋的,有点儿幸福。 </font> 我曾呆过的最简陋的一个教室位于学校南侧,在县城主干道边上的校办印刷厂里。教室门不少,一共有三扇。其中一扇对着学校操场,一扇开在大马路边,第三扇正对着印刷车间。课桌和印刷机之间就隔了一片布帘。这头在上课,那头在印刷。隆隆的机器声伴着朗朗读书声,一年的光阴倏忽而过。我们在那里竟也留下不少温馨的回忆。我们的班主任杨老师是一位不苟言笑,德才兼具的青年男子。他平日衣着朴素,蓝色卡其布的中山装袖口都磨出毛边儿了,他依旧若无其事穿在身上。可能是人又高又帅的缘故吧,我们觉着他穿啥都好看。他既是我们的班主任,又是我们的语文任课老师。他喜欢和我们在一起,课余经常陪我们排练文艺节目。因此同学们也非常敬爱他。<font color="#b06fbb">丁香花开的季节,每次轮到我值日搞卫生,我都会偷偷跑到大马路对面的花园里折几只怒放的丁香花回来,细心插在一个罐子里,摆到讲台上。其实我自己不太喜欢丁香的苦味儿,但是我觉得杨老师可能会喜欢,因为苦味儿能提神,况且,毕竟丁香花还是很美的。果然,杨老师每次看到讲台上的丁香花都会忍不住会心一笑。但是他不问,我也不说。我们爱的心照不宣。当然,不是爱情那种。</font> 其实总体来讲,县城里的孩子活动空间不大,生活比较模式化,因此快乐也比较有限。我印象里,再也没有任何一段时光能有我在乡下姥姥家度过的更美妙。 那时候,交通极为不方便。每次我回姥姥家都感觉像万里长征一样艰难。我们先是坐三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到一个镇上,然后就没有车可乘了,需要自己想办法。于是,每次都是姥爷赶着他的大马车来镇上接我们。其他季节还好,只是在零下三四十度的冬天最为难过。为了帮我们挡风避寒,姥爷通常会在平板车上铺上厚厚的棉被,让我们坐在被窝里。他坐在前头挥鞭御马。为了超近道,我们有时还会从田野上走。总之,经过的都是崎岖不平的泥土路。我们坐在马车上晃晃荡荡一个小时左右,感觉人被颠的骨头快散了架。 虽然回一趟姥姥家不容易,但是我每次都开心的不得了。 因为,姥姥家所在的那个屯子,住着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多舅舅,以及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我的表姐妹表兄弟一大帮小伙伴。他们都很喜欢我,并且对我格外的照顾和关爱。回到乡下,我经常是第一晚住姥姥家(也是老舅家),然后第二天吃过早饭后就开始“打游击”了。我会翻墙到东院的大舅家找文姐玩,顺便蹭中饭;下午我又和文姐去前院的大姨家找大姨家的六姐玩,顺便蹭晚饭;吃完晚饭,我们会喊来更多的兄弟姐妹一起玩,然后,晚上就有可能睡在另外一个阿姨或舅舅家了,呵呵。 我感觉乡下的小伙伴们真的是会玩。夏天,他们会带我去钻玉米地挖野菜。在玉米杆子间穿行的不经意间,玉米须子拂过稚嫩的脸颊,留下一条条细细的痕。正午时,暑气蒸烤得我们汗流满面,汗水流过划痕后,整张脸都开始刺痛。真是记忆犹新。热得难以忍受时,小伙伴们就撺掇去找水泡子“游泳”。老家乡下并没有像样的河,反而是这种雨后积水形成的水泡子比较常见。因为是死水一潭,加上牛马也经常光顾,所以水有点儿混。说是游泳,其实是打泥滚,哈哈。农村的小伙伴都已经“野”惯了,每次跑到水泡子边上时,一个个说时迟那时快,几下子脱光光后就扑通扑通跳进水里。而我通常很害羞,不肯脱衣服,于是就一个人在岸上看他们在水里嬉戏,同时给他们看东西。记忆里只有那么一次,在文姐的鼓动下,我脱光了衣服跳进了水泡。进到水里后,我一下子觉得周身好凉爽。接着,在伙伴们的带动下,我一边小心翼翼地在水泡子浅处挪动,一边开始和他们打起水仗。玩得正嗨时,老远走过来一个男人,他看到我在水泡里,就和我打招呼:“小红梅来啦!城里来的小姑娘也进水泡子哈?你们不要在这里玩,很危险的!“然后转身就把我和小伙伴的衣服都抱走了。我见状哇地一声哭了。文姐连忙安慰我说:“别怕别怕,我去把衣服要回来,你等我。”于是她快速地爬上岸,也不顾光着屁股就去追那个男人。那个人其实是连开玩笑带吓唬我们,因此并没走很远。文姐很快就撵上他,把衣服要回来了。我看到文姐抱着我的衣服回来了才安心地破涕为笑。那时候起,我觉得文姐很威武,简直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大哥”,哈哈。 秋天也有很多乐子。大人们收庄稼,割麦子,扬场,堆谷垛,我们小孩子都会跟着凑热闹。尤其在割麦子时,我们一个个好欢实。我们会装模做样地拿着工具比划两下,然后撂下工具转向周边找“悠悠”。“悠悠”是一种小野果子,成熟后呈蓝紫色,一串串地挂在枝上像极了小葡萄,味道也是酸酸甜甜的。大人们中间休息时,我们便会缠着他们用麦秸编东西。我记不清是哪位哥哥或是姐姐了,他竟然很巧手,编了一枚戒指送给我,令我心花怒放。要知道,那时候我只听说过戒指,却压根没见过实物呢。这枚麦秸戒指,我煞是喜欢,一直在手上戴了好几天,晚上睡觉都不肯摘掉。最后,麦秸磨断了,戒指坏了,我很遗憾地扔了它。长大后,在所有首饰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戒指。我有许多造型独特的戒指。然而,<font color="#ff8a00">我一生中最独特的戒指莫过于那枚麦秸编的戒指,因为它是大自然的礼物,带着麦子成熟的香气,染着秋天金色的阳光。</font> 冬季,是家乡最高调的季节。因为,在这里,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万物银装素裹一片妖娆。冬季也是家乡最安静的季节。因为,户外天寒地冻,万物萧条,无法耕作,大人们都躲在屋里“猫冬“。但是,对于孩子们来说,冬天反而是最有趣的季节呢。我们才不怕外面的冰雪严寒,因为冰天雪地正是我们的快乐“王国”,我们在这里就没消停过。我们掰冰溜子,玩冰爬犁,打出溜滑,堆雪人,打雪仗……,常常是搞得手脸冻通红,身上却大汗淋漓。这些是东北的冬天比较有代表性的娱乐项目,怎么玩都不厌。 那时候,我们还有一项很特别的活动是掏鸟窝。当时,农村家家都是土房,宽宽的房檐下总会有小麻雀来做窝。于是,到了晚上,我的表哥表姐们就时不时带我掏鸟窝。他们搭着梯子上,蹑手蹑脚地爬到檐下,握着手电筒去扒拉一个个小鸟窝。我们每次行动都不会落空,都能逮着几只睡梦中的小麻雀,煞是得意。我们把到手的小麻雀捧进屋来玩。等到忽然嘴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了,把他们丢进火盆里烤了吃。那是当年不可多得的野味儿。鸟的羽毛烧焦的味道和头发丝烧焦的味道很像,以至于我日后每每闻到烧焦的头发味儿,就忍不住想起烤麻雀。现在想想,掏鸟窝的确是蛮有趣的。但是烤小鸟实在太残忍了。我们那时不懂事,竟然忍心扼杀那些活脱脱的小生命! 比起夏,秋,冬浓墨重彩的记忆,童年的春天在我的印象里有如莫奈的画作一样朦胧而浅淡,可能是因为春的脚步总是太匆匆!“眼见风来沙旋移,经年不省草生时。莫言塞北无春时,总有春来何处知”。 这样的四季轮回中,我开始热切地盼望长大。我盼望有那么一天,能够像爸爸一样做一名威武的军人,让他和妈妈为我自豪;我盼望有那么一天,能够让妈妈过上轻松的日子,从此不再操劳而辛苦;我盼望有那么一天,凭自己的能力拥那件梦寐以求的红蓝相间的格尼大衣(就像我们班的班花身上那件)……可是,童年的时光慢如蜗牛。一年之中我最期待的节日“六一“ 和春节,彷佛总是让人等到天荒地老。<font color="#b06fbb">长大后,我才明白,那种”慢“其实是弥足珍贵的。它如河蚌经历漫长等待最终孕育出纯洁而夺目的珍珠一样,给人带来延迟的满足和更大的欢喜。</font> 这么多年,我头一次敢直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并不富足,也不轻松,甚至有些遗憾如影随形跟了我大半生。但是,我开始学习和自己内心的那个小孩儿和解。那段懵懂天真的岁月早已融入我的血液,我的灵魂,从而成为今天的我的一部分。我相信,童年的所有经历,都是我生命中的必然。我坦然接受,默默感恩。感恩我曾经拥有的一切,它们像星星一样永远闪烁在我的梦中,铺就了我人生最初的充盈;感恩我不曾拥有的那些,它们像遥远的太阳,是我未来将要追逐的光明。感恩那片广袤而热烈的黑土地,更感谢那些曾经无私陪伴过我的人。 <font color="#167efb">愿时光能缓,愿故人不散。愿我们彼此惦念,行遍天涯不孤单。</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