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高岗(1905年―1954年8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高家沟人。原名高崇德,字硕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陕甘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原副主席。</p> <p>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p><p>1927―1931,在国民党西北地方部队秘密开展兵运工作,发到武装起义。</p><p>1932年1月,任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队委书记。</p><p> 1933年8月,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治委员,12月后,任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政治委员,是陕甘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p><p> 1935年2月,为了统一陕甘和陕北两块根据地党和红军的领导,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和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他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委员。9月,红二十五和红二十六军、红二十七军会师成立红十五军团后,任军团副政委。</p> <p>1938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书记</p><p>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参议长。</p><p>1941年初,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同年5月,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与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合并组成中共中央西北局后,任西北局书记。</p><p> 抗战胜利后,奉命赴东北,1945年11月任北满军区司令员。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1947年底,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副司令兼政治委员。</p> <p>1949年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2年11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兼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1954年2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因同饶漱石进行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利的阴谋活动受到揭发和批判,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p> <p>事实上,如果他接受组织上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结局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根据杨尚昆回忆:</p><p> “怎么处理高、饶呢?高岗自杀前,毛主席曾表示过,打算在高做出检讨后,安排他回延安当几年地委书记,给他以改过的机会,当然原先的一些职务是不能保留了。(引自杨尚昆《追忆领袖战友同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02页)”。</p><p> 从这个安排来看,高岗如果能够接受教训,改正错误,完全有可能重新站起来,就是再回到中央来工作,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高岗的悲剧和教训,多么值得人们去深思。</p> <p>2009年8月29日,高岗铜像在高岗故居前揭幕,这是为了纪念其诞辰104周年而修,这尊半身铜像,由当地民间组织筹划、私人捐资铸造,是其去世50余年后的首次“面世”。</p> <p>纪念馆展览一角,陈设简简单单。</p> <p>高岗结婚时居住的地方</p> <p>1995年,高岗妻子李力群带领高岗的三个儿子捐款在老家高家沟建起一所中学,并以其父亲的原名,为学校起名“崇德中学”。</p> <p>高岗墓位于北京万安公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