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 style="color: rgb(1, 1, 1);"> 各位家长,您好。又到了招生季节,为了帮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更好地规划孩子的求学之路。现将市教育局制定的《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发放给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b></p> <p>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公开信</p><p>尊敬的家长朋友:</p><p> 您好!</p><p> 期末来临,又是一年毕业季,又是一年升学季,作为家长的您一定对孩子的升学问题格外关注。为了帮助您了解招生政策,更好地规划好孩子的求学之路,现将今年招生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p><p> 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定要求。2020年,教育部明确要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相关规定。这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最经济、最合理、最人性化的就学方式。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公办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做为家长,希望您理性分析,遵守政策,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醒您: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p><p>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实行重大改革。2020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报考学校志愿实行“一生一校”办法。市教育局将建立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负责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全部注册入学、缺额不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100%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p><p> 三、不要轻信不实宣传和于法无据的承诺。对于个别学校,要求学生提前签约、提前交费、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有偿招生,借学校开放日组织招生考试测试,招收借读生等行为,均是违规行为。建议家长朋友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对于社会上一些机构和个人的一些不实宣传和于法无据的承诺,请您一定要做好甄别,不能听其一面之词,不能信“钱学交易”和“特殊渠道”。请您擦亮眼睛,不要将孩子交给无信之人,不要把孩子托付给不靠谱的学校。</p><p> 四、盲目择校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作为家长,如果您盲目替孩子择校,经济负担暂且不论,孩子得不到亲人的陪伴和呵护,想家人团聚而不能,有成长烦恼而难诉,遇学习困难而无助,甚至有些孩子出现精神障碍、厌学等极端现象,许多家长和孩子的前车之鉴值得深思。希望家长朋友,自觉遵守免试入学相关规定,自觉抵制民办学校提前招生、考试入学等违规行为,不要将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愿强加在孩子身上造成伤害。 </p><p> 五、明确义务教育有关时间节点。2020年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定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前,新生录取工作8月30日前结束。最后,特别提醒您:学校只是孩子成长中的一个驿站,您为他选择任何学校,都需要把握一个原则:适合孩子的学校才是最好的学校。不要盲目攀比,选择适合孩子的路,成就孩子美好的明天。 </p><p> 衷心地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p><p> 临汾市教育局</p><p> 二〇二〇年六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