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见到满街随风飘舞的红绿塑料袋,一直有一份对环境遭到污染的担心堵在心头。自从知道国家郑重其事地颁布《禁塑令》后,稍微安下心来。法令即是国策,有法令在,还用担心污染环境的痼疾不得消除么?持这种想法的,应该不止我一人。 </p><p> 可即使见过最糟糕的政令,也不会有比禁塑令更滑稽更无效甚至于更无耻的东西。这份对制造源头获利源头无丝毫触动,却将枪口瞄准了广大消费者的文件,不能不让人怀疑是由利益集团牵手以法律名义圈钱的产物。</p><p> 也许,我说过了头。在上有国策,下有对策的环境下,国策所面对的是一班穷凶极恶,希望将天下财宝齐入囊中的商贩,能面面俱到么? </p><p> 平时我鲜少打理家庭生活所需,基本不去商店购物。妻子去凤凰县旅游几天后,冰箱存放的食物渐渐告罄。为采购一日三餐原料,我进了享有盛誉的株洲市天元超市。不去超市不知道,那满货架摆设的物品几乎没有一样不被塑料眷顾,就连几根豆芽都用一层保鲜膜紧紧地覆盖。塑料属于不易分解的无机化合物,目前在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重已接近百分之六十。任随塑料包装横行霸道,禁塑令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p> <p> 购好了物品,到收银台缴费。收银小姐关切地问我:“这么多东西,您需要两个购物袋么?”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好的。” 结账时才知道,那两个塑料袋不是白送的,收了两元钱。 </p><p> 回到家里,将大大小小的东西拿出来,白花花的一片,全是塑料的晃光。那花两元钱买来的购物袋更是让人烦恼,花了银子的东西丢掉可惜,留着又碍手碍脚。我纳闷了,这时代愈发展,怎么愈没有章法了呢?有禁塑令在,有国策在,不仅没有令行禁止,相反还水涨船高! </p><p> 禁塑令给商家带来的发财机会,实在出乎他们的意料。很早的时候起,深圳广州等地就开始了免费赠送印有广告的购物袋的作法。南风渐渗,各地慢慢地都学会了这一招。令人不解和滑稽的是,起草禁塑令的专家学者官老爷,不知是出于什么动机,在严令禁止老百姓获得免费赠予的塑料购物袋的同时,却允许商家在执行法令的旗号下将塑料袋待价而沽,甚或于高价出售。即以株洲市天元超市为例,以该超市每天人流量两万计算,每人在那里消费1.5元钱的塑料袋(购物袋),一年该超市的塑料袋的营业额有壹仟零捌拾万元。超市进塑料袋是以吨位计算的,卖出去却以只论价,利润不会少于百分之百。也就是说,该超市每年在塑料袋的经营上的利润就超过了伍佰万元之巨!而这伍佰万元的利润,是国家法令颁布以后,他们得到的意外之财。 </p><p> 株洲市大大小小的超市有几十家,粗略计算,他们所获的利润当以亿计算。推而广之,一市如此,一省呢?一国呢。 </p><p>商家在钻国家法律空隙发国策财的同时,为治理环境买单的却是已经被盘剥了一次的纳税人,亦即最终为商家造成的破坏负责的,仍是商家剥削的对象——广大消费者。这是什么混蛋规律?这是我们不得不遵守的混蛋逻辑!在这种混账逻辑下,塑料袋给环境造成的污染有增无减,危害苍生的行径无人禁止,河滩上遍布塑料袋的尸体,风沙中只见各色塑料袋在疯狂肆虐。 </p><p> 禁塑令,你所指的对象不应该是广大消费者,而应该是污染的源头。倘若国家能明文规定,厂家、商家每消耗一吨塑料制品,要课以多少环境治理罚款,而且明示该罚款不得转嫁给芸芸消费众生,禁塑令焉有不见成效的道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