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徐琼

<h1>  6月1日,中国首部卫生健康领域的基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共10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h1><p><br></p> <h1>  本法的制定依据是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h1><p><br></p> <h1>  近日,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领导干部带头学,科室集中学习,主要结合社区卫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全方位维护居民的健康权益。</h1><br> <h1>  中心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张贴、微信公众号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h1><p><br></p> <h1>  “健康权”、“预防为主”、“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的亮点和突破,将会带动我中心继续抓紧抓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供应保障等工作,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指引下,为构建健康个人、健康社会和健康国家的目标贡献一份力量。</h1><p><br></p>

健康

医疗卫生

促进法

基本

保障

中心

社区卫生

认真学习

宣传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