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教发(2020)61号)及《关于印发<2020年红古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教发[2020]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br> 为确保我校初一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br> 组 长:张小伟<br> 副组长:李莉芬 王定诚 石汉福 魏世忠<br> 组 员:李金花 王 璟 乔国栋 陈致童 二、招生条件<br>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红古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教发[2020]90号)文件中的的划片范围,招收在海石一小、海石二小、海石四小、下海石小学、虎头崖小学的兰州市户籍在籍在册的六年级2020届毕业生。户籍时间节点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六年级毕业生以2020年5月区教育局审核花名册为准。 三、录取通知单发放时间<br> 2020年7月13日一14日,我校将下发17中录取通知单至各对口学校。 四、招生办法<br> 根据《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并以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招生计划<br> 我校2020年秋季共计划招生852人,分16个班,每班53—54人。 六、招生保障<br> 1.加强组织领导。<br> 我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br> 2.加强控辍保学。<br> 我校将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加强学籍管理。<br> 我校将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我校将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初中新生学籍接转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br> 4.规范收费行为。<br>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5.做好疫情防控<br>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校决定对新生进行错时错峰审核注册,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各对口小学。<br> 6.注册秩序要求 <br> (1)各小学毕业生本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带上户口簿和录取通知单到17中注册,在学生注册时禁止家长陪同;<br> (2)注册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保证人与人之间的间隔至少1米;<br> (3)各小学毕业生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在校门口测温并有秩序的进入校园注册;<br> (4)注册期间测温人员及负责注册人员结合本校实际另行安排。<div> 兰州市第十七中学<br> 2020年6月8日<br></div>